南宁百货:已收到2336.2万元房屋征收补偿款
观点网讯:5月14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已收到房屋征收补偿(补助)的余款。
根据公告,南宁百货已收到第一期和第二期补偿款,金额均为1168.1万元。被征收的房屋位于朝阳路39-41号,建筑面积为3466.69平方米。
此次征收决定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作出,涉及的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均被纳入补偿范围。南宁百货的董事会在2023年的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随后,公司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老南宁·三街两巷”(二期)旧改项目(第一批)(旧百货大楼片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
公告指出,第一期补偿款已于2023年11月15日收到,第二期补偿款(余款)也已全部到账。对于公司的影响,南宁百货已于2023年完成了征收补偿协议的履约义务,并在同年确认了约2284.57万元的资产处置收益。公告强调,本次收到的余款将用于冲销“其他应收款”,并明确表示这一操作不会影响公司当期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