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媒介性交被抓5次都免关 今年再犯加重刑责恐入狱

基隆市一名张姓男子长期从事非法色情行业,从媒介到参与经营应召站,已被判刑5次,然刑度均可易科罚金,结果在今年5月又再度被查获,法院加重判刑7个月,若定谳则无法在逃过牢狱之灾。(示意图/Shutterstock)

基隆市一名张姓男子长期从事非法色情行业,从媒介到参与经营应召站,已被判刑5次,然刑度均可易科罚金。检警在5月又再度查获张男拉客进应召站,与其容留的泰国籍女子性交易。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其为累犯,应加重其刑,依妨害风化罪加重判刑至7个月,全案可上诉。若本案定谳,张男则须入狱,不能再像前几次靠易科罚金免关。

判决书指出,张男在今年5月1日前租屋容留、媒介2名泰国籍女子,与不特定男客从事性交易。性交易每节15分钟,价码为1200元,再由张男与泰女分帐,张男抽取500元。

员警经追查后,5月1日晚上7点多乔装男客现身,张男出面招揽进行性交易。警员同意后,由张男引导进入租屋处编号3号房间,安排女子性交易,待她脱去上衣,警员表明身分,并持法院核发的搜索票搜索,扣得保险套9个、润滑液2瓶、帐册1张、计时器2个、抽头金7500元等物品,带回警局询问后并移送法办,由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侦查后起诉。

法官查出,张男已多次犯同性质案件牟利,对社会秩序及善良风俗造成相当程度危害遭判刑。包括2015年8月犯意图利媒介性交罪,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6万元,缓刑2年。2019年1月犯图利媒介性交罪,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

2019年9月张男因犯图利容留性交罪2起,分别被法院各判刑3月,也易科罚金9万元。2020年7月又犯犯图利容留性交罪,因为累犯加重,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15万元。

法官强调,张男因犯妨害风化案件,2020年判刑5月确定,同年12月11日易科罚金执行完毕。今年又再度犯案,5年内故意再犯为累犯,显见张男对刑罚反应力薄弱,依刑法规定加重其刑,判刑7月。本案若判刑7月定谳,则张男不能再用罚金免关,需乖乖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