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狱友后庭花 男子依《乘机性交》重判4年刑

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彰化监狱1名年约40岁的受刑人涉嫌去年6月间趁才报到1周的菜鸟舍友熟睡,竟以手指插入对方的肛门泄欲,事后还常以言语骚扰,约30岁的被害人无法忍受最后向狱方告发。全案彰化地院日前审结并依《乘机性交罪》重判该犯案受刑人4年徒刑。

彰院判决,被告于去年6月6日0时许趁受害舍友熟睡,竟突然起色念,先将右手伸入受害人的棉被,接着再以手指插入对方的肛门,受害人惊觉遭侵犯将被告的手「抓」出棉被,接着用棉被紧紧保护着臀部,先后时间约1分24秒。

受害受刑人陈述,当时入监仅1周,遭染指时因怕吵醒同房舍友才未呼叫,尤其考量人生地不熟,第一时间决定息事宁人,不料事后对方还是不断骚扰,忍无可忍才在10天后向狱方举发,并由狱方安排到医院验伤。

庭讯时,被告承认有将手伸入被害人的棉被内,但否认「乘机性交」,辩称只是抓被害人的屁股,是在帮忙抓痒,并没有将手指插入肛门。

法官勘验事发舍房监视画面,并传讯同舍受刑人作证,查出被告事前曾征询舍友「屁股让我用一下」,确已表露对同性受刑人屁股有不法的意图。法官认为,被告已身陷囹圄,仍不知悔悟,竟在监狱舍房内,利用同房舍友熟睡之际乘机性交,对被害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犯后未见悔意,亦未赔偿被害人,审酌后依乘机性交罪判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