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爱转账16万余元,两年多恋情竟是骗局

正义网讯(通讯员黄雪媚)相亲、相恋、买房、结婚……一整套看起来正常的流程,竟是一场骗局。“新娘”未娶回家中,却落得个财两空的结果。

相亲相识开启蜜恋

“大林,最近我认识一个跟你年纪差不多的女子,想不想见个面看看人?”“知根知底吗?”“是我们镇其他村的人……”2020年7月某一天,经过简单的交流,已过不惑之年的大林接受了媒人的建议。在媒人的介绍下,46岁的大林认识了42岁的阿兰(化名),两人一见倾心,从聊天发展到浪漫约会,没多久两人便成为了男女朋友。由于大林要上班,两人主要是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但阿兰去过大林家里,这让大林认定自己遇到了真命天女,殊不知他已掉进了陷阱里。

为爱转账筑“爱巢”

2020年10月,阿兰以其大哥发不出工资被抓了要“赎人”的理由,向大林借了2万元。从2021年10月开始,阿兰就以买房才能登记结婚为由,让大林给其转钱。“我不想回村住,要登记结婚的话要先买房。”面对承诺买房了就会跟自己结婚的女友,大林也是毫不犹豫将钱转给了阿兰。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大林通过转账或者现金的形式,共给了阿兰13万余元购房款。然而拿到钱的阿兰并没有去购房,而是用于赌博和挥霍。

“房子买到了吗?买了哪里?”在大林一直追问购房的情况下,阿兰伪造5张购房收据和房地产公司的公章,将收据交给大林,以此顺利蒙混过关。经历了这件事后,阿兰依旧没有收敛,还以大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其承包的船舶出事、需要钱看病等为由,不断向大林索要钱财。恋爱期间,阿兰向大林索要钱款共计16万余元。

美好婚姻终成梦

“再给我转2万元,我们就去登记结婚。”2023年春节后一天,阿兰再次向大林以结婚的名义索取钱财,却被拒绝。至此,两人彻底分手。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刚分手两个月,阿兰与另外一名男子登记结婚了。

而大林仔细回想这两年多的感情和金钱付出,幡然醒悟,于同年2月18日向广西藤县公安局报案。

“购房的资金被我拿去赌博和挥霍了,他在城里又没有房子,我也不想和他回村住,所以就没有和他登记结婚。”同年9月12日,该案移送到藤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检察官询问为何这么久都没有答应和大林结婚时,阿兰这样解释。检察官经审理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阿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1月14日,该案在藤县法院开庭审理。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阿兰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阿兰退赔被害人大林经济损失16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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