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被骗仍为爱借帐户 她自曝「恋爱脑」下场关半年、罚3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6旬妇人阿彩(化名)因为外国男友「詹姆士」想要投资比特币,竟将女儿的银行帐户提供给对方使用,还帮忙依照指示将受骗民众汇入帐户的45万元领出。虽然阿彩到案之后自称「恋爱脑」才会被人利用,但台南地院法官认为,她过去有遭诈骗的经验,应当不会再轻易上当,最终还是不采信她的说词,并依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科罚金3万元。

▲阿彩自称多次被骗,仍为了「外国男友」将女儿的银行帐户提供给对方使用。(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彩平时透过LINE与暱称为「詹姆士」的网友联络,并将女儿的银行帐户提供给对方使用;没想到詹姆士拿到帐户之后,随即利用交友软体寻找新目标,向受害者表示自己正在叶门服役,即将退役,希望对方帮忙代收1000万元美金的奖赏金,但需要先缴纳一笔相关费用才能拿到钱,成功诱骗受害者汇款45万元。

接着,阿彩依照詹姆士的指示前往银行临柜提领现金45万元,再以不详方式转交给男方。后来受害者惊觉有异报警,警方循线追查,这才找上阿彩。

阿彩辩称,詹姆士是她在网路上认识的外国男友,詹姆士说要做比特币生意,需要一个帐户给台湾买家交易使用,需要用钱的时候,才会指示她去临柜领钱,再去买比特币转至对方说的钱包地址。

然而,阿彩从来没有见过詹姆士,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姓名、年龄、身分背景,也拿不出双方的对话纪录资料。台南地院法官认为,阿彩曾有遭诈骗而接受侦查的经验,应当知道不能将银行帐户随便交给身分不详的人使用,也不能依照他人指示去提领或转汇不明款项,因此不能仅凭她自述「因为恋爱脑才会依照指示行动」,就认定她没有诈欺、洗钱的不确定故意。

法官表示,阿彩自称有多次被骗经历,却还是将银行帐户提供给他人使用,足见她的价值观念严重偏差,考量到她犯后否认犯行,迄今未与受害者达成和解,最终依洗钱罪判处她有期徒刑6个月,并科罚金3万元,罚金部分得易服劳役30日,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