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面前,爱情啥也不是!北京女子要求男友转账29万购买结婚钻戒

在金钱的考验下,爱情显得如此不堪一击。在北京通州,有位女士要求她的男友转账29万用于购买结婚钻戒,还希望在价值1300多万的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当这些要求遭到拒绝时,她选择与男友分手,却拒绝归还钱款,包括恋爱期间男友为她花费的23468元。男友无奈之下将此事告上法庭,法官最终作出了判决。

张慕岩在接到未婚妻李可儿的分手电话时,心如乱麻。

他急忙放下手中的工作,赶往李可儿的住所,结果却被冷落在门外,只听见里面传出李可儿的指责与哭泣声:“你这个妈宝男,一切听从你父母,还是和他们过一辈子吧,别来烦我。”

张慕岩沮丧地回到家,无论父母如何敲门,他都无力回应。

张慕岩和李可儿之间的纠葛可以追溯到2018年。

这对才貌双全的情侣相识于海外留学时期,他们在异国的金发碧眼中相遇,一眼便相认。

在异国他乡,两人相依为命,情感日益深厚。当学业完成之时,他们的爱情也随之开花结果。

因此,在2019年,他们携手归国,见双方父母,开始筹划婚事。

张慕岩的父母一见李可儿亭亭玉立,如诗如画,即刻喜出望外。

同样,李家的父母也对文质彬彬、风度翩翩的张慕岩大加赞赏,两家门当户对,都十分满意。

很快,双方父母定下婚期,讨论到房子、车子以及钻戒时,李可儿认为钻戒象征着爱情的永恒,她要求张慕岩转账购买一枚29万的钻戒。

宠爱女友的张慕岩二话不说便转了账。

接着,李可儿又看中了一套1300多万的豪宅。张慕岩虽然买不起,但他的父母商业有成,家财万贯,乐意支持独子。

他们对房子的各项指标非常满意,但提出房产证上必须写他们的名字,儿子儿媳只享有居住权,以防婚姻中的不确定因素。

李可儿闻言色变,决然拂袖而去,留下张慕岩和他的父母。

李可儿觉得自己即将成为这家的一员,却感到受到了冷遇和怀疑,她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

她坚持如果要婚礼进行,必须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否则就分手。

张慕岩的父母看到儿子左右为难,也是真心喜欢李可儿,于是提出让步。

他们同意房子写李可儿的名字,但首付200万由双方共同承担,张家出资100万,其余的首付及月供由年轻夫妇自理。

李可儿听后勃然大怒,觉得自己受到了冷漠的算计,为何要受这样的待遇?

她决绝地提出分手,张慕岩虽重情感,但也明白婚姻生活需要更多的智慧。

经过深思熟虑,他同意了分手,并要求李可儿归还29万的钻戒款项以及恋爱期间的花费。

李可儿拒绝归还,张慕岩无奈将她诉至法庭,曾经的爱侣走上了对簿公堂的道路。

那么,从法律角度,我们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首先,男友要求女友归还29万购买婚戒的钱款,这取决于双方是否有明确的赠与行为。如果男方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或有条件的赠与(比如附带结婚的条件),并且这个条件未能实现,则他可能有权要求返还。如果是无条件赠与,通常情况下,赠与是不可撤销的。

其次,关于男友要求女友归还恋爱期间花费的23468元,这部分通常不可追回,因为这属于恋爱期间的正常开销,除非男方能证明这些开销是女方欺诈或胁迫造成的。

第三,关于婚房的首付和月供,如果女方没有实际支付,一般情况下没有归还义务。如果双方有共同支付的约定,男方可能需要证明这一点,并且按照约定比例要求女方承担。

最后,如果双方因婚房和财产问题分手,且双方没有共同财产,那么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若有共同财产,则应按照双方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其实,本案的决定因素将取决于男方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资金的性质以及双方的约定。如果这些资金被确定为借款或有条件的赠与,男方可能会赢得诉讼。但如果这些资金被视为无条件赠与,女方则无需退还。至于恋爱期间的花费,这部分一般认为是恋爱双方的正常支出,难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