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过镜电视案 立委批:罹患官癌的陈主委打脸过去的陈教授

NCC主委陈耀祥。(本报资料照片)

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今(28)排审镜电视案,并以4比0的结果,通过镜电视申请负责人、公司章程变更暨换发执照案。立法委员陈椒华对此表示,果然,在NCC主委陈耀祥眼里,只有党意是要优先执行的,尽管背离专业也在所不惜,「罹患官癌的陈主委,打脸过去在学界的陈教授」。

陈椒华指出,听不进社会上对于镜电视执照争议的质疑声音,彻底展现权力傲慢的陈耀祥已不适任NCC主委一职,「罹患官癌的陈主委,打脸过去在学界的陈教授,莫过如此。」

陈椒华再指,非常遗憾,在镜电视已严重违反「附保留废止权」附款,存在人头股东代持争议、辞任董监事检举内部违法、资本额已不足等状况下,NCC及陈耀祥执意不处理这些涉及执照是否该废除的优先问题,而陈耀祥一再放水护航,为的就是让镜电视可以保有执照。

陈椒华提到,她今早在NCC前召开记者会,呼吁陈耀祥勿再放水护航镜电视,当时很悲观地称自己是在螳臂挡车,很有可能停不下迎合执政党意的陈耀祥所开出的护航列车,而镜电视案也确实放水通过了。

陈椒华表示,对于NCC委员丧失基本的道德良心,昧于专业,惧怕陈耀祥而陪同护航,感到非常失望。

陈椒华认为,即使社会各界会对于这样的权力傲慢自有公评,NCC及陈耀祥仍有义务对外界公开说明下列四点诉求:陈耀祥主委为何背弃对立法院的承诺?镜电视离任的三董一监的书面检举,为何视而不见?镜电视已严重违反附款承诺,应撤照却为何不处理,何时才要处理?今日违反议事规则的会议决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