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指定两频率供警广电台使用
NCC 12日委员会议决议,依据广播电视法第4条、第8条、第9条及第10条通过公告指定桃竹苗地区FM94.9MHz及云嘉南地区FM94.7MHz频率提供内政部警政署警察广播电台新竹分台及台南分台使用,后续警广仍须依法检具设立申请书、营运计划书等文件向NCC递件审查。
NCC说明,内政部警政署警察广播电台为24小时现场播音之广播电台,具有即时宣导国内治安政策、道路交通路况、交通教育宣导、紧急救难资讯等公共服务功能,目前警广新竹及台南分台仍使用AM频率播送节目内容,惟随着国人广播收听习惯转变,以及FM具备较佳之音讯传送品质,故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公告,以提升用路人收听服务品质,维护电波秩序,增进公共服务及频谱使用效益。
NCC表示,经会商数位发展部,桃竹苗地区FM94.9MHz及云嘉南地区FM94.7MHz均为空频,与相邻电台不致产生邻频干扰。该会后续将依行政程序公告,并就警广检送申请书及营运计划书等相关文件办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