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赚价差牟暴利 友达7年损24亿

新竹地检调查友达光电内鬼案,发现销售部苏姓处长、宫姓经理,利用市场资讯设计各种价差交易牟取私利,将2人及代理商负责人蔡姓男子,依违反证券交易法、背信等罪起诉。(庄旻静摄)

国内知名面板大厂友达光电爆出内鬼案,40多岁的苏姓销售部处长,2012年引进蔡姓代理商,透过压低价格赚价差。另销售部宫姓经理2018年也成立境外公司赚不法所得,造成友达光电7年损失达8948万美元,约新台币24亿多元,为友达去年净利33亿多元的七成二,案经新竹地检侦查终结,24日依违反证交法、刑法背信及洗钱等罪起诉苏、蔡、宫等3人。

检察官认为苏、宫身为友达高阶主管,却设计各种价差交易牟取私利,犯后仍狡辩、隐藏犯罪所得,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新竹地检署今年1月接获新竹市调站陈报后,分案交由检察官沈郁智组成专案小组追查,发现苏姓处长在2012年引进高雄市一家代理商,该代理商70多岁蔡姓负责人伙同苏压低友达面板贩售价;苏并介绍友达在大陆的客户,转向蔡男公司洽购面板,牟取价差利益。

今年3月24日动员超过50名调查官,前往桃园、新竹、高雄等相关涉案人住处及公司共6地点,查扣相关帐册,检察官讯问后,认为苏男犯嫌重大且有串供灭证之虞,向法院声押获准;宫、蔡各以200万元交保。

友达光电销售部的30多岁宫姓经理,则是自2018年5月开始,伙同大陆地区不知名业者成立登记于萨摩亚,简称NZ的公司,要求蔡男以略高于进价的价格,将友达面板贩售给NZ公司,宫姓经理再将取得的面板贩售牟利。

检方指出,苏、宫2人「内神通外鬼」赚取价差,造成友达损失美金8948万元,约新台币24亿多元,已逼近友达2020年的33亿余元税后净利。其中苏男至少获得9337万余元的不法所得;蔡男透过各种洗钱管道,包含由苏提供不知情亲属的帐户,买房登记苏男亲属名字,或以薪资名义给付不法所得。而宫男则透过价差获得逾美金22万元、约新台币610万元。

由于犯罪所得金额甚钜,专案小组今年5月、7月间,向法院声请查扣苏男控制的人头帐户1384万、高雄4间房产约2795万元,蔡男则自愿提出1000万不法所得供新竹地检署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