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遭前男友拍裸照 男网友谎称可取回骗她11万

男子假好心谎称可帮忙取回裸照,诈骗女子11万元,法院判囚8月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新竹陈姓男子透过网路交友软体认识黄姓女子,因黄女表示遭前男友拍裸照并打算在网路散布,陈男骗称可帮忙取回裸照,诈骗黄女11万元多,犯后逃亡遭通缉被逮,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依诈欺罪判囚8月,未扣案犯罪所得11万元没收,全案定谳。

陈男知道黄姓女网友急欲取回被拍的裸照,他见有利可图,明知并不认识黄的前男友也无法解决此事,竟在2018年5月至同年6月15日期间,向黄女佯称可代为取回其裸照之档案,惟需支付30万元至40万元之处理费用等语。

黄女误认陈男确能替其向前男友取回裸照之档案,2018年6月15日中午12点交付11万元现金给陈男,陈收受款项后,即一再拖延,嗣并避不见面,黄女才知道受骗,向警方报案。

一审及二审认定陈男罪证明确,考量他犯后经通缉始到案,且一再饰词辩解,否认犯行,又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其损害,犯后态度难谓良好,判处8月徒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