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勘查云林低地力区 公所:盼重划耕作、不希望种电

经济部能源局及农业部人员昨(18日)到口湖乡勘查,八成土地都仍种植,图为其中一笔。(云林县政府提供)

经济部能源局18日邀集农业部、云林县政府、口湖乡公所到口湖乡梧北、梧南地区实勘。(云林县政府提供)

云林县台17线以西3000多公顷农地被画为低地力区作为「绿能发展区」,云林县府表达不妥、希望实质勘查的意见,能源局昨(18日)到口湖乡勘查,现地仍在种稻、番薯。乡长李龙飞表示,希望该地能农地重划再利用,也会提一个替代方案给能源局。

经济部能源局18日邀集农业部、云林县政府、口湖乡公所到口湖乡梧北、梧南地区实勘,该区有120公顷土地,含有露天种植的农田、网室、部分鱼塭。现勘发现8成农地仍有实际耕作,包括水稻、蕃薯、百香果等,附近还有村落及寺庙。

县府农业处表示,口湖乡被能源局画为「可优先推动绿能发展区」,但现址并非「低地力」农地,区域内种植多种作物,有多样生物栖息,符合联合国农业生物多样性的永续发展目标。

农业处说,梧北村、梧南村、过港村民超过3000多人,西边是云林县渔业第9大养殖区,若强行画设为绿能发展区,恐影响粮食供给及周边农业生态环境。

能源局一行人勘察后到口湖乡公所座谈检讨,乡长李龙飞表示,能源局规画作为绿能专区,公所的立场是希望重划再活化再利用,但也会尊重地主的意见,所以会办个座谈听地主的想法。

李龙飞说,梧北村20年前就办理过农地重划,公所多年来多次提案进行第二期「梧北西」农地重划,今年3月又提出一次,但无下文,公所的立场不变,希望重划维持农用;至于能源局需求替代能源,公所也会提一个替代方案。

云林县长张丽善强调,县府推动绿能发展的原则是「三不三要」,不影响农渔业权益及发展、不妨碍环境景观及观光发展、不违反国土计划目标及有秩序发展;要产业发展及地尽其利、要充分就业及繁荣地方、要尊重民意及保护县民,在产业绿能、齐头并进前提下地尽其利,增加农渔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