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逾4万公顷农地不利耕种 张丽善:画为农1不合理

《国土计划法》将于明年上路,云林县长张丽善14日表示云林超过4万公顷农地属农水路不勘使用(见图)、严重地层下陷等,若被归类在农1的功能分区,相当不合理。(云林县政府提供/张朝欣云林传真)

《国土计划法》将于明年上路,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目前遇到最大的困扰主要是中部的农业部门,对此云林县长张丽善14日指出云林超过4万公顷农地属农水路不堪使用、严重地层下陷、不利耕种等,若被归类在农1的功能分区,相当不合理,前农业部长陈吉仲也认为配套措施未到位,《国土计划法》应暂缓实施。

张丽善表示,刘世芳部长认为《国土计划法》目前遇到最大的困扰,主要是中部县市的农业部门,反应最为激烈,这部分真的是说对了,因为农业县市在《国土计划法》功能分区画设后,农民权益将大受影响,严重损失,财产被剥夺,怎么可能不生气?她身为农业大县县长,必须表达严正抗议,否则对不起农民。

张丽善说,云林约有1.2万公顷农地在早期农地重划时,虽投入农业改良设施,但因年代久远,当中灌溉排水系统及农水路已不勘使用,或者超过耐用年限,所以不应只因曾农地重划或画入特定农业区,就将这些农地视为「优良农地」画为农1。

张丽善提到,云林受限于河川水源特性,农业水源供应不稳定,长期以抽取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导致一半以上乡镇呈现严重地层下陷,目前经济部已公告地下水管制区,禁止新凿抽水井,并鼓励种植节水作物,该类农地约有3.9万公顷,亦不应列为农1。

张丽善认为,如果现行一般农业区本来就不是「优良农地」范畴,包括未经农地重划且未投入重大农业改良设施,应承袭《区域计划法》的画分,将农地画为农2,云林该类农地约1.4万公顷。

张丽善强调,农业部以粗躁的画设标准,25公顷以上、80%从事农业工作即画为农1;25公顷以下、低于80%从事农业工作即画为农2,呼吁中央应广纳民意,信守第3阶段可以进行功能分区修正的承诺,《国土计划法》不宜冒然上路,引起农民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