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议长叹国土法对农民不公 张丽善喊:对地补贴1公顷40万

云林县议会议长黄凯29日倡议因应国土法上路,中央政府每年至少应编列1 公顷补助10万元补贴农民的基本生活。(黄凯提供)

云林县长张丽善认为,应修法制定「农业权」,特别牺牲应有特别补偿,依稻米收成计算,1公顷农田1年应对地补贴40万元才足够农民养家。(周丽兰摄)

云林县议会议长黄凯29日在县议会总质询中倡议因应农民在国土法所受的损失,政府应对地补偿农民1年10万元及农民子女学杂费。张丽善则认为,她长期诉求修法制定「农业权」,特别牺牲应有特别补偿,依稻米收成计算,1公顷农田1年应对地补贴40万元才足够农民养家。

明年将正式上路的国土计划法罚则较现行的区域计划法高出甚多,农地违规使用动辄开罚30万元,对全县有8万7000多公顷被画为农一、农二的云林县民而言冲击最大,日前台中农民也发出共鸣。

黄凯29日质询抨击中央国土计划法的配套不够完善,将使农民遭受损害,多名议员连日来大声疾呼并强力谴责中央,国土法不应枉顾农民生计贸然上路,云林县府若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将冲击农民世代家庭。

黄凯倡议中央政府每年至少应编列1 公顷补助10万元补贴农民的基本生活, 1 公顷若补助 10万元, 全县8 万公顷大约80亿,对政府的总体预算来说是九牛一毛,但却是农民生计的基本保障。

黄凯建议,农家子弟靠家人微薄的收入要翻转人生极其困难,中央政府应编列预算,免除农民子弟读到大学的学杂费。另外,国土规画法的「农地专用」年限,应10年至20年应有落日条款。

张丽善表示,依稻米收入为标准,1公顷农田1年至少要对地补贴农民40万元才够。农民耕作付出劳力、体力生产农产品,对土地的贡献以及维持全国人民的粮食安全自给率,本应有合理补偿,遑论他们要面对气候变迁带来的天然灾害承担愈来愈重的成本。

张丽善强调,特别牺牲须有特别补偿,直接对地补偿给农民才公平,这只是公平正义的农业权,她自担任立委以来就不断争取始终未获重视,国土计划法即将上路对农民的冲击在即,立法补偿刻不容缓。

她说,1年对地补助1公顷40万元并不是「漫天喊价」,是有其计算标准,她会再拟出更详尽的办法为县内争取农民权益,县政府因应农民的产销、滞销需加紧兴设冷链等设备,也要纳入农业权的补助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