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国土计划划设比照屏东 云林县长张丽善吁中央「顾农民」

▲国土计划法预定明年施行,县府将向中央争取给云林公平待遇,也期待所有议员站在同一阵线。(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记者蔡佩旻/云林报导

云林县议会第20届第3期定期会进行总质询,各党团皆关心云林县在国土计划法施行后可能面临的困难与不公平。县长张丽善表示,国土计划法预定明年施行,县府将向中央争取给云林公平待遇,也期待所有议员站在同一阵线,并指出,12日和中央官员会面时,强调应将农业权纳入国土计划内,保障农民权益。

内政部政务次长董建宏与国土管理署长吴欣修6月12日前往云林县府研商国土计划法施行意见反馈。会中,云林县府强调,国土计划法对云林县限制过于苛刻;云林县规划后农业发展用地(农1+农2)总额为8万7480公顷,农1用地更高达6万839公顷。

反观农业发展规模相当的屏东县农1用地仅5,776公顷,云屏两县差距达10余倍之多。既然国土署认为农1、农2的土地管制,对农民来说没有差异,为了避免农民人心惶惶,县府强烈主张将农民的私有农地改为农2以安民心,另也请内政部董次长转达农业部,针对农业特别牺牲县市要有补偿机制,落实保障农民权益。

其次,原先区域计划法中并无检举奖金制度,然而依照「国土计划法」第40条第1项所订「检举国土计划土地违规使用奖励办法」(草案),依土地违规类型不同,检举人得获3千元至5万元不等的检举奖励金,此法无益于良善社会发展,因此也建议中央予以修正,并改为以现有区域计划法的机制,去修正国土计划法。另有关农地建蔽率与容积率规定也应该比照区域计划法。

▲国土计划法预定明年施行,县府将向中央争取给云林公平待遇,也期待所有议员站在同一阵线。(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另外,财政收支划分法应当发挥「济弱扶贫,调剂地方财政盈虚」的功能,云林县111年度上缴中央税收721亿元,为全国非6都第四名,但分配回来仅十分之一,对云林相当不公平。必须透过修法给予各县市更合理分配,尤其云林负担全国粮食安全重任,财政分配上亦应予云林特别补偿,被规划为农1、农2用地也应给予每公顷40万元的特别牺牲补偿。

张丽善县长表示,县府站在保护农民权益及农业发展立场,第三阶段划设会比照屏东县政府采二分法,私人土地全部划为农2、公有土地划为农1,以利私人土地的地主保留未来弹性变更的机会,这样对地主才公平,修正后的农1约5836公顷(台糖加公有),农2为81611公顷,加总起来云林一样是8万多公顷,一样还是在耕作,还是符合粮食自给率比例,也希望中央对所有县市都能公平对待,用同样的标准审议,让国土规划真正落实国家均衡发展。县长张丽善强调,国土计划法施行施后,不仅影响农民权益,也影响云林未来发展,基于「人民有知的权力」保障下,本次议会结束后,县府、农会与各乡镇公所、代表会将在7、8月规划晚间召开说明会,跟民众报告国土计划法,同时倾听第一线民众的心声,由人民来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