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国土功能分区图划设完成 张丽善盼中央相关子法尽速完备

▲云林县国土功能分区图今日报内政部,张丽善在议员、乡镇市长、农会等支持下,持续争取农民权益。(图/记者王悉宇翻摄)

记者王悉宇/云林报导

云林县国土功能分区图(国土三阶)已于11月29日经县府国土计划审议会通过,并于今(31)日报内政部审查,县长张丽善召开记者会,在众多议员、乡镇市长、农会干部等的支持附议下说明划设成果,也期望后续报部能获中央支持,同时再次表达争取农业权的决心及建请中央尽速完备相关子法,保障农民权益。

城乡处长林长造说明,云林县国土功能分区图自2022年历经公开展览、20场法定公听会、20场国土计划说明会及13次专案小组审议会,不断进行与民沟通、跨局处协商后提出符合地方发展需求的修正版本,于11月29日经本县国土计划审议会通过,并于今日报内政部审查。

▲云林县国土功能分区图今日报内政部,张丽善在议员、乡镇市长、农会等支持下,持续争取农民权益。(图/记者王悉宇翻摄) 林长造指出,为充分保障本县农民权益,本次提报内政部审议的云林县国土计划功能分区图(草案),考量本县农地条件、本县未来乡村地区、都市地区及产业发展的需求,于国土功能分区划设阶段新增四大划设调整原则。

一、借由本县「不符优良农业生产环境原则」划设,调整农业发展地区第1类(农1)为农业发展地区第2类(农2);二、透过本县「市镇计划范围内之乡村区原则」划设,调整农业发展地区第4类(农4)为城乡发展地区第2类之1(城2-1);三、经由本县「位于都市计划范围内农业区原则」划设,调整农业发展地区第5类(农5)为城乡发展地区第1类(城1);四、依据本县「新增产业发展预定用地原则」划设,配合未来产业发展需求新增城乡发展地区第2类之3(城2-3)。 林长照说,国土功能分区图草案经上述原则调整,并经11月29日本县国土计划审议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之阶段性成果,与原2022年12月15日公开展览之国土功能分区图草案之差异如下,农业发展地区第1类(农1)减少约4万6546公顷,农业发展地区第2类(农2)增加约4万6030公顷,农业发展地区第4类(农4)减少约1159公顷。

城乡发展地区第2类之1(城2-1)增加约1,135公顷,农业发展地区第5类(农5)减少约1192公顷,城乡发展地区第1类(城1)增加约1193公顷,城乡发展地区第2类之3(城2-3)增加约470公顷,云林县于国土功能分区划设阶段共增加城乡发展地区约2747公顷,作为云林县未来发展所需居住、产业或其他城乡发展活动用地,以创造人口移入拉力,加速完备云林县整体生活及产业环境。

县长张丽善表示,在国土计划法推动实施以来,云林为农业大县,基于促进农业发展与保障农民权益的立场,致力于农业支持系统的完善;理想的国土计划应在追求「国家永续发展及粮食安全」的同时,兼顾「土地开发效率与转型正义」,希望中央能考量城乡均衡发展,重视云林县的产业发展需求及规划,支持县府提送的国土功能分区图内容。 张丽善强调,粮食安全不是只有农业大县、农民要扛起责任,而是全体国民都该承担的责任;这次云林国土三阶通过,要特别重申「农业权」,感谢中央立委听进农业大县农民的心声,协助将农业权纳入国土计划法中,目前已经进入二读,希望能够尽速三读通过,促使中央重视农业权,以及土地的公平正义,未来农业权入法以后,希望中央能够有细部的规划跟通盘检讨来保障农民权益。 张丽善并呼吁中央,在地方全力配合,完成国土功能分区图划设下,相关国土计划法子法尚有7部未完成,中央应加速推动通过,尤其是土地使用管制规则中的容积率及建蔽率等规范,影响农民权益甚钜;而特别牺牲要有特别的补偿,农业权的补偿更是重要的一环,期望中央透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平均分担粮食安全责任,经由中央农业政策补贴或地方财政收入移转,合理反应农业经营的外部效益,保障农民稳定收益、提升农地生产效率,进而携手创造国土计划下中央、地方与人民的三方共好。

▲云林县国土功能分区图今日报内政部,张丽善亲向县民报告云林县国土功能分区图划设成果。(图/记者王悉宇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