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种电 口湖乡盼重划维持农用
经济部能源局及农业部人员日前到云林县口湖乡口湖乡梧北、梧南地区勘查「低地力区」,当地8成土地仍种植作物,图为其中一笔农田。(云林县政府提供/周丽兰云林传真)
云林县台17线以西3000多公顷农地被画为低地力区作为「绿能发展区」,云林县府表达不妥、希望中央实地勘查,能源局日前到口湖乡勘查,现地仍在种稻、番薯。乡长李龙飞表示,希望该地能农地重划再利用,也会提一个替代方案给能源局。
经济部能源局18日邀农业部、云林县政府、口湖乡公所到口湖乡梧北、梧南地区实勘,该区有120公顷土地,现勘发现8成农地仍有实际耕作,作物包括水稻、蕃薯、百香果等,另有网室及鱼塭,附近还有村落及寺庙。
县府农业处表示,口湖乡被能源局画为「可优先推动绿能发展区」,但是现址并非「低地力」农地,区内仍种植多种作物,梧北村、梧南村、过港村民超过3000多人,西边是云林县渔业第9大养殖区,若强行画设为绿能发展区,恐影响粮食供给及周边农业生态环境。
能源局一行人勘查后到口湖乡公所座谈,乡长李龙飞表示,能源局对该地的规画作为绿能专区,但是公所希望能够进行农地重划再活化利用,也会尊重地主的意见,所以举办座谈听地主的想法。
李龙飞说,梧北村20年前就办理过农地重划,公所多次提案进行第二期「梧北西」农地重划,今年3月又提出一次但无下文,还是希望重划维持农用,至于能源局需求替代能源,公所也会提一个替代方案。
云林县长张丽善强调,县府推动绿能发展的原则是「3不3要」,不影响农渔业权益及发展、不妨碍环境景观及观光发展、不违反国土计划目标及有秩序发展;要产业发展及地尽其利、要充分就业及繁荣地方、要尊重民意及保护县民,在产业绿能齐头并进前提下地尽其利,增加农渔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