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未及时报送、聘请审计晚于实际开展时间!中国国际期货收警示函,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被波及

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北京证监局于8月6日对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国际期货”)出具警示函。

南财快讯记者注意到,北京国枫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国枫兴华”)、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东审会计师事务所”)也被波及,北京证监局同日对两者出具警示函。

对中国国际期货的警示函显示,该公司一是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风险监管报表等资料,二是股东大会作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决议时间晚于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实际开展时间,公司治理存在缺陷。

国枫兴华及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警示函披露了更多的细节。

先来看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监管认为其在风险评估及控制测试方面、实质性程序方面、底稿记录及归档方面均存在不足,包括不限于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程序执行不到位、计划审计工作执行不到位。此外,监管还指出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具有金融行业审计经验,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委派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执行审计业务。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及贾凡、宋东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前述主体关注执业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执业质量。

再来看国枫兴华,北京证监局认为其存在未分析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模型的合理性、未评估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构成的恰当性、关键评估参数的预测缺乏充分依据、未充分考虑盈余公积计提情况、部分评估参数取值不当等七大问题。值得关注的是,国枫兴华未发现项目组回复内容与评估报告存在矛盾以及回复内容与所提问题无关等情况。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枫兴华及武永飞、缪志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前述主体应关注执业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