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来不及发6000元现金!立院审查最新结果曝光

立法院议场外观。(图/本报资料照)

民众无法在过年前领到还税于民的现金了,立法院今经朝野协商后,确定将行政院版以及国民党版特别条例交付委员会审查,也就是相关程序不可能在过年前完成,让民众可以在过年前领到现金。

还税于民发现金必须有法源依据,行政院提出「疫后强化经济与社会韧性及全民共享经济成果特别条例草案」,国民党立院党提出「税收超征全民共享发放特别条例草案」,特别条例通过后政院才能着手处理发现金事宜。

国民党立委因此主张本会期延会到19日速审发现金相关特别条例,让民众过年前可领到现金,应该要迳付二读。不过民进党团认为实务上不可能,时代力量亦主张特别条例要付委严审。

经朝野协商后决议,两案并案交付经济、内政、财政、交通、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五委员会审查,并于1月17日(星期二)、1月18日(星期三)两日召开委员会并案审查,并不提出复议。也就是赶不上过年前发现金。

针对总预算部分,各党团也同意依1月6日、1月7日、1月9日及1月10日立法院党团协商结论于1月19日(星期四)院会进行处理,及进行保留部分之表决,并完成三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