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瑟姆否决加州新车装超速警报系统提案
旧金山——周六,加文·纽瑟姆州长否决了一项要求在加州销售的新车配备超速驾驶警报系统的提案,此后在加州销售的新车无需向超速驾驶者发出警报——该提案很快成为保守派新闻媒体的谈资。
纽瑟姆在一份否决信中表示,车辆安全标准已在联邦层面得到监管,“增加加州特有的要求会导致法规的拼凑,破坏这一长期存续的联邦框架。”他补充说,这项措施会干扰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正在针对速度辅助系统开展的评估工作。
州参议员斯科特·维纳(Scott Wiener)的SB 961法案原本要求,到 2030 年,所有新车都必须配备针对超速的视觉和音频警告信号。当驾驶员超过限速 10 英里/小时以上时,该系统就会发出哔哔声且闪烁灯光。
旧金山民主党人维纳先生/女士认为,该法案将有助于加利福尼亚解决行人死亡人数在过去十年急剧增多的情况。
他最初的提案原本要求新车配备“限速器”——能从物理层面防止司机超速的装置。在听取了其他议员的担忧后,他删掉了这一规定。
纽瑟姆当时说道,他担心在选举年,限速装置可能会被共和党人当作武器来用。该法案遭到了共和党评论员的嘲笑,被他们视为加州“保姆式国家”的一个例证。
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反对该法案,即使在其规模减小之后也是如此,他们辩称,更严格地执行交通法规将是避免车辆碰撞的一种不那么繁重的方式。
加利福尼亚本应成为第一个要求汽车配备速度警示装置的州。其他国家以及欧盟已经强制推行各种形式的速度警示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