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业天然灾害救助作业要点」修正 即起加计农路、水塘等必要设施

「农产业天然灾害救助作业要点」于今日修正完成,即日起救助面积可加计农路、水塘生产必要设施,以落实天灾救助协助农民复耕的宗旨。(本报系资料照)

审计部去年7月要求农委会向各县市追回历年天然灾害救助农田中夹带农路、水塘、空地、农舍等面积的补助,引起许多农民强烈不满。农粮署今(29)日指出,「农产业天然灾害救助作业要点」于今日修正完成,即日起救助面积可加计农路、水塘生产必要设施,以落实天灾救助协助农民复耕的宗旨。

审计部去年查核2017年至2021年农委会天然灾害救助金发放情形,认为有4个滥发缺失,其中之一是核定的灾损补助面积夹带农路、水塘、空地、农舍等未扣除,农粮署为此于去年7月行文各县市府,要求被列管的农田必须缴回溢领的部分。

云林县长张丽善认为,农民当年免费提供土地做农水路,农田水利会也被改制为政府机关,政府却对农民斤斤计较,将寻求修法保障相对弱势的农民。

农粮署指出,为更符合农民实际耕作现况,并简化农业天然灾害救助程序,以达到天然灾害救助目的,农委会自今年3月起即着手从法制、执行实务、保障农民权益等面向进行通盘研议,召开数次会议讨论后修正「农产业天然灾害救助作业要点」,并于今年5月29日修正完成。

农粮署表示,本次要点修正重点,依原本之救助法规,申请农产业天然灾害救助无法加计农路、水塘等非种植作物面积,但考量农路、水塘确与生产有直接关联,要点修正后,农路、水塘为农业经营所需,且合计面积未超过该笔坐落土地面积40%者,申领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得将该农路、水塘面积加计为救助面积,将可进一步保障农民权益。

此外,该要点增列农民申请救助项目的灾损程度符合农委会公告灾损天气参数者,经基层公所查证确认申请救助项目具有种植客观证明文件者,得免勘查;无该等文件者,应抽样勘查20%以上之申请案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