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救助 农业保险双轨并行

云林县四湖西瓜损失达8成,农民争取救助。(张朝欣摄)

目前国内农民面对天灾,仍有赖政府的《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但许多国家早已取消天然灾害救助,改以农业保险因应,国内今年5月三读通过《农业保险法》,以天然灾害救助与农业保险双轨并行,确保农民权益,但全面性的农业保险,将是未来不可避免的趋势

《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于1991年实施,至今已20余年,早年台湾以农业为产业大宗,为照顾农民减少天灾损失,天灾救助有其必要,但面对时代变迁极端气候威胁,天灾救助已不足以因应目前农业现状,《农业保险法》因应而生。

农委会农粮署于2015年起配合农业保险政策,试办农产业保险,希望借由保险机制,降低农产天灾损失,同时分散风险维持农民稳定收益,试办期间经过不断宣导,农业保险观念已逐渐被农民接受。

今年5月《农业保险法》三读通过,未来将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政府也将保险费补助明订入法,以提高农民投保意愿,同时规画100亿元基金精进农业保险服务内容,给予农民最多的保障。

农业天灾救助行之有年,帮助许多农民应急度过难关,不过,农业经营也要与时俱进,才能提升国内外竞争力。农业保险由政府、保险公司、农民3方共同分散天灾风险,是未来的趋势,也是台湾农业发展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