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保险公司退场 金管会势在必行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加速体弱保险公司自救,金管会下会期积极推动保险法修法,将比照银行业,建立保险业退场机制,借此给予问题保险公司更大的压力,以加速其自救的脚步保险局表示,对于业者建议都会纳入考量。根据金管会规划,保险法修法草案预计9月底送行政院,年底送立法院。

保险局今(7)日召开保险法修法公听会,邀集产寿险公会、保发中心、安定基金、银行公会以及5位学者专家等共同与会,保险局副局长开元表示,公听会上与会代表提出的想法与配套措施,保险局都会纳入考量,且各界的意见也都充分表达了,保险局将作检讨。

陈开元会后转述,与会代表对于金管会推动问题保险公司退场机制,多半表示肯定,不过,也有业者认为,保险法修法上会期才刚通过,希望对于保险法第149条(体弱保险退场,立即纠正措施)可以从实务面再做考量与斟酌。

根据保险局规划,所谓「立即纠正措施」类似现有的银行退场机制,即保险业者RBC(资本适足率)低于100%时,若无法限期90天内改善,金管会就会执行监管,若再低于50%且无法改善时,则强制接管,目前国内有3家寿险公司净值为负。

对于金管会加速问题保险公司自救,业者表示赞同,不过,业者也呼吁,金管会要求问题保险公司透过增资、业务改善以及限期合并三途径改善体质,当业者RBC有逐步改善时,金管会也应把这纳入强制退场的考量。

除了问题保险公司的强制退场之外,与会代表也关注外部精算师的覆核制度业界反应,目前实务上精算师数量是否足够,为主管机关在推动该措施时须纳入考量,建议可分阶段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