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穿吊嘎」遭警盘查私讯求认识 律师批:滥用职权
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在个人脸书粉专痛斥员警「假盘查、真搭讪」,已经是犯罪行为。(资料照/刘宗龙摄)
新北市有名女大生日前因「穿太清凉」遭员警盘查,事发后收到员警脸书私讯求「当个朋友」,让女大生不满爆料员警恶劣行径;立委邱显智今(14)日在脸书粉专痛斥,身为警察滥用公权力搜集民众个人资讯,进行搭讪女性、性骚扰,警政署应积极调查,别让少数人不当作为,影响民众对警察的信任。
邱显智在脸书个人粉专表示,一名女大生穿着「吊嘎」走在辅仁大学周边,突然被一名员警拦下盘查,并要求交出身分证及询问女大生「为什么穿这么清凉,是要去哪里?」,岂料,没多久后女大生便收到该名员警透过脸书私讯「我是刚刚盘查妳的警察,不介意的话可以当个朋友」;据了解,这名员警过去在新庄分局服务,已经有多位女学生遭该员警「假盘查、真搭讪」,却因为绩效好,尽管被检举投诉也未遭法办。
邱显智痛斥,这已经是犯罪行为,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5条规定,公务机关对个人资料之搜集或处理,应有特定目的,并符合执行法定职务必要范围内、经当事人同意,或者对当事人权益无侵害;第16条也明文规定,公务机关对个人资料之利用,应于执行法定职务必要范围内为之,并与搜集之特定目的相符。只有在列举的例外状况,才可以作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邱显智表示,「搭讪」当然不会是合法使用范围,事实上,连合法盘查的理由都不是;他指出,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1条规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机会或方法,更要加重其刑至2分之1。
邱显智认为,身为警察,却滥用国家公权力搜集民众个人资讯,搭讪女性甚至是性骚扰。警政署应该积极调查,不要让少数人的不当行为,影响民众对警察的信任;他也提醒,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5条规定,这是非告诉乃论的犯罪,千万不要用被害人没有提告,当作消极不调查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