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遭下药迷奸!恶母护情郎...瞎扯:他软软的不可能性侵
▲女子遭母亲的男友下药性侵,醒来后赶紧打给朋友,报警验伤。此为示意图。(图/123RF)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徐姓男子,觊觎女友阿娇(化名)的女儿小梅(化名),假借要替小梅针灸调理体质,骗她吃下安眠药性侵得逞。小梅提告后,阿娇竟还袒护男友,辩称男友不举、不可能性侵。一审法官未采信徐的说法,将他判刑8年,全案上诉二审后,高等法院审理后仍将徐男判刑8年,全案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徐男与阿娇交往后,阿娇告诉女儿指徐有中医师资格,徐男也两次为小梅针灸。2022年3月间,徐再度以针灸调理身体为由,将小梅约到住处,还说针灸最好的时间是凌晨12点到半夜3点,并在凌晨3点为小梅针灸后,再将小梅叫醒,喂她吃下含「艾司唑仑(Estazolam)」成分的安眠药「悠乐丁」,小梅不疑有他,吃下药物沉沉睡去。清晨7点多阿娇出门上班后,徐男就进入小梅房间内,性侵小梅得逞。
过程中小梅虽然醒来,但因为药物影响,无力反抗,一直睡到傍晚3、4点才醒来,她随即打电话给朋友,在朋友的陪伴下,报警验伤,并对徐男提出告诉。
案件侦办期间,检察官传唤调查多项证据,包含阿娇也被传唤出庭应讯,但阿娇袒护男友,辩称「男友不举不可能性侵」、「被告生殖器软软的不能插入」,还说当天有看到男友的杯子在女儿的房间内,怀疑女儿抹杯子上的DNA后,涂在自己的内裤、下体内。另外徐男的律师也说,被告因罹患糖尿病、心脏病影响生殖器勃起功能,曾因尿道感染造成生殖器撕裂伤,所以应该无法勃起、性侵。
但一审法院认为,即便有糖尿病等疾病,也不见得影响性功能,另外根据其他客观证据,认定徐性侵犯行明确,判决有期徒刑8年;于徐被控违反《医师法》非法执行医疗业务部分则判决无罪。
全案上诉二审后,高等法院16日宣判,仍认定徐男确实性侵,考量一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违误,二审仍维持8年的刑度。至于违反《医师法》「非法执行医疗业务」部分,因徐男仅有对小梅针灸,并非该法规定的「对不特定人执行医疗业务」,这部分同样认定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