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遇恶狼「三度强拉上车」性侵 女儿帮下载交友软体惹祸崩溃

▲娜娜遭到性侵,第一时间选择不报警是为了保护女儿。(示意图/123RF,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已婚的娜娜(化名)使用由女儿下载的交友软体,进而认识阿南(化名),却遭带到汽车旅馆性侵,事后甚至公布女儿的名字,让她一度崩溃到萌生自杀的念头台南分院法官认为,阿南三度将娜娜强拉进旅馆,事后还持续讯息逼迫对方出来碰面,加上一审有查到性侵的证据,最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强制性交罪判处4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中提到,娜娜2017年4月间接受阿南的提议,想在车上谈判两人的感情纠葛结果上车就被直接载去汽车旅馆,她发现情况不对劲,三度打开副驾驶座车门想逃走,却被大力拉回,最后惨遭性侵得逞,背部、大腿小腿都有明显的瘀青。

▲娜娜使用的交友软体是女儿帮忙下载的。(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娜娜接受侦讯数度情绪崩溃,她表示,受到性侵的事情只有跟女儿讲,「因为女儿帮我下载交友软体,她也很自责,我本来当天就要报案,但怕阿南会报复我,也怕我先生知道,最后没有做笔录,当时有位男警陪我聊很久,他有问我要不要报案」,但是之后自己焦虑到无法入睡,都是假装去看皮肤科、感冒拿取安眠药,后来心理咨商师看不下去,建议一定要去身心科就诊,「我只想要回到平静的生活,没有恐惧,不希望阿南再来找我。」

而被指控性侵的阿南到案后辩称,两人当天的确有前往汽车旅馆,娜娜抵达后不想进入,还开车门想要下车,「我们发生争执,因为我嗓门比较大,有吓到她,但绝对没有性侵,她有同意跟我发生性关系。」

▲娜娜与女儿几乎天天都是以泪洗面。

但台南高分院法官认为,事发当下汽车旅馆员工曾目击娜娜三度开车门想逃开,还说出「好奇怪喔,那个男生一直拉她」、「我很犹豫该不该给他(房间钥匙)耶」、「恐怖」等话,加上女方事后出现自责情绪,丧失对人的信任感,一提到案情就崩溃哭泣,甚至出现厌食等自我虐待的情形,一度还想轻生,因此不采信阿南的说词

此外,阿南还公布娜娜女儿的姓名,当事人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一度也崩溃、自责到想要自杀,母女俩天天以泪洗面。法官指出,一审调查的相关事证证明阿南确实是性侵,而非他所说的「有经过女方同意」,最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量刑,依强制性交罪判处4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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