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裸乳照赞小王「你X我492次了」 绿帽夫还被爱妻提告超悲惨

人妻用LINE跟其他男人传讯,称两人「已经干492次」。(图/记者李佳蓉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40多岁曾姓人夫2017年6月偷看妻子手机时,发现妻子竟传「乳房裸照」给一名小王,还传讯说「我们已经干了492次了。」气得他对2人提告妨害家庭,但检方最后「缺乏证据」不起诉处份,但是他曾经偷看妻子手机讯息,人妻因此反告他涉嫌妨害秘密,检方侦查后将他起诉。

根据了解,曾男与40多岁王姓妻子结婚20多年,因相处不睦转而暂时分居,两人仍保有婚姻身份,只是希望能给彼此一些私人空间,说不定未来还能重修旧好。但两人分居后却越来越没有彼此的情感,他还在2017年3月从妻子Line讯息内,发现她与一名陌生男子咸湿对话

曾男发现妻子不但传「乳房裸照」给对方欣赏,对方也回了一张未露脸的GG照片,还有妻子有亲吻对方脸颊的贴脸合照、两人去菲律宾度假的系列照片,同时还互聊说:「我们已经干了492次了,我是不是你干过最多次的女人?」曾男回:「绝对是,也是最爽的!跟你打炮超爽,想到懒觉就勃起。」等语。

曾男认为妻子早就离他远去,因此怒告2人妨害家庭。只是面对丈夫指控,妻子全部皆否认,指LINE上所言都是嘴炮乱聊,两人根本没有发生关系;小王也表示会传暧昧对话,都是因为两人「聊开了」,所以超过了言论尺度,但全都只是互相开玩笑而已。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两人的对话内容尽管相当露骨肉麻,内容也极度具有挑逗的意味在,但是难以确认是否有发生过性关系,加上所有内容都「不确定」发生在何时何地,这些对话仅能证明两人的关系相当亲密,但难以判定是否有妨害家庭的事由,因此将2人不起诉处份。

人夫不服向高检署提起再议,表示两人透过LINE传阅裸露胸部照片与露雕照,已经足以证明是妨害家庭。不过高检署认为,单凭这些照片无法确定就是两人各自的裸照,就算是,也没有「性器接合」的性爱照片或影片,因此无法证明两人涉犯妨害家庭罪,因此驳回再议。

而且王女被提告后也发现,丈夫未经同意就偷看她手机讯息,痛骂曾男竟然随意侵犯她隐私,愤怒之下决定反告丈夫涉嫌妨害秘密;检方根据曾男在前一个案子,曾经坦承偷看妻子手机内容,认为曾男确实有涉嫌妨害秘密,因此调查后将曾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