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同事「11月儿、2岁女」换尿布…他厕所内性侵!瞎扯:观察反应

高雄男假好心同事儿女换尿布,竟在残障厕所内性侵、猥亵幼童。(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戴若涵/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朋友一家出游时,竟假借帮同事年仅3岁女童、11月大的男婴换尿布的借口,在残障厕所内性侵、猥亵2名孩童,直到同事妻子事后帮孩子换尿布时发现,孩子下体竟然发红,这才揭开他的兽行报警处理。李男辩称,自己只是单纯想要观察孩子的反应,但法院审理后,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将他判刑8年6月。

判决指出,李男2019年4月3日与同事外出游玩,当天下午他询问同事的3 岁女儿,尿布是否湿了,接着再趁着换尿布时性侵,造成女童阴唇轻微发红;同日傍晚5时30分许,李男又故技重施,这次换将同事才11个月大的儿子带进厕所内猥亵,导致孩子尿道口发红。

事后同事老婆在帮孩子换尿布时,才发现2个孩子下体竟然有异常红肿,报警处理。李男事后坦承犯行,并辩称,他单纯是出于好奇观察孩子的反应才会犯行,但法院认为,虽然李男有轻度智能障碍,且事发前有喝酒,但依照他过往的生活经验,以及2012年间曾与未满16岁的女子性交遭判刑来看,他明显知道这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法院指出,2名受害孩童遭遇此事后,半夜都会转醒哭泣,女童甚至还会无故咬打弟弟,这些都是过去不曾出现的偏差行为,可见李男的行为让孩子身心受到巨大创伤,最后依照加重强制性交罪及加重强制猥亵罪将他判刑7年4月、3年2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6月,案经上诉高雄高分院亦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