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看护4度遭强吻!她吓到躲厕所惨被袭胸 色阿公硬抓摸鸟下场曝光

▲台中一名色阿公强吻女看护,甚至抓对方手摸自己的下体。(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下同)

记者戴若涵/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老翁透过人力仲介找女看护到家中照顾,不料,他却多次强压对方强吻,甚至抓女看护的手抚摸自己的下体,又持拐杖动粗,让女看护忍无可忍,最后报警处理。日前台中地院判决出炉,依照强制猥亵罪将老翁判刑,但考量双方已调解,给予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

检方调查,81岁的老翁透过人力仲介公司找到看护仁仁(化名)到他位于台中梧栖的住处到府照顾,不料,2023年3月27日凌晨1时许,他竟强压在仁仁身上,并用嘴亲吻仁仁的脸、脖子等部位,甚至抓对方的手去抚摸自己的生殖器官。

事隔仅一天,老翁见到仁仁躺在床上休息,又再度欺上前压住仁仁作势亲吻,吓得对方大声呼救,老翁这才停手;同年3月26日至4月7日间某日,老翁故技重施,这次见仁仁吓到躲进厕所,便假装要上厕所上前敲门,并趁着仁仁步出厕所时伸手抓胸。

2023年4月8日老翁见仁仁在床上玩手机,第4度犯行,见仁仁用手机录影自保、大声呼救挣扎才停手。除此之外,老翁2023年6月4日、5日间,见到在厨房内煮饭的仁仁,突然持拐杖动粗,让仁仁忍无可忍,先向人力仲介公司反映未果后,转向劳工局求助,并在社工的陪同下前往妇幼队报案。

老翁在警询、侦查时矢口否认强制猥亵、伤害犯行,还辩称「我忘记有这些事情了,我又不是没有老婆,干嘛亲她」,表示影片里的人并不是他。

台中地方法院审理过后认为,老翁为逞一时的色欲,不知道尊重他人身体、性自主的意愿,竟然强制猥亵他人,但考量他最后坦承犯行,并与看护调解、履行赔偿,审酌他罹患失智症,是轻度身心障碍者,依4个强制猥亵罪将老翁各判处有期徒6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得易科罚金,给予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缓刑期间内,依照执行检察官的命令,向指定公库支付新台币4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