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惊觉如「楚门的世界」 男装监视器不间断拍摄惨了
监视器对着女邻居家的窗台,谢男不间断拍摄挨告,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示意图/中时资料照)
台北市一名谢姓男子家住一楼,他与2楼的陈姓女邻居,之前因为浇花、喂养野猫、野鸟等而有所纷争,陈男在住处铁皮遮雨棚冷气室外机下方管子内装监视器,还把镜头对准陈女住家对外窗户及窗台,陈女发现后报警提告。
判决书指出,谢男坦承自去年(111年)11月某日起,装设监视器并不间断录影,但辩称:如果陈女没有侵害我,我不会装监视器,录的是开放空间,跟妨害秘密有什么关系?
谢男指出,那只是一个仰角,录不到陈女,只录得到她的窗台及我的铁皮雨棚上面。之前的民事纠纷双方调解成立,但是陈女什么都没有做,我不得已要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害破坏,我认为我没错。
法官认,谢男架设的监视器,所摄录的影像既包含陈女在住宅内的活动,且是持续不间断拍摄,已侵犯隐私核心领域,使陈女即使在其住家中也无法保有不受窥探、干扰之隐私期待。
法官审酌,谢男因与陈女的纠纷而架设监视器,持续摄录非公开活动,侵害隐私权甚钜,不仅犯后否认犯行,并认为行为没有错,仍不停止非法摄录,犯后态度不佳。法官日前依判决,谢男犯窃录非公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