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違規登山求援 挨罰並賠搜救費

曾姓女子攀登雪山主峰,因高山症发作,救难人员轮流将她背下山。图/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这支登山队规画3天攀登雪山主线,台中市消防局前天傍晚获报,和平区雪东线369山庄有山友需救援,派遣正在高山雪训人员,并出动警备车、救护车与5名消防人员;49岁曾姓女子身体不适,有高山症反应,意识清楚但肢体无力,血氧浓度88%;救援人员从晚间近10点,轮流将她背下山,直到凌晨抵达登山口,送宜兰罗东医院。

消防局第二大队表示,该队伍有7人,申请入山许可,但未投保登山综合保险,已违反中市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依法将开罚1至5万元;另外搜救费用包含人员加班费、耗材等,金额仍待估算,将向当事人索取。

消防局表示,原本初步了解,该登山队员未领有基本救命术证书或初级救护技术员证照,同样违反规定,后来有团员说,他具有AED+CPR训练证明,经传送证明文件后,确认是紧急救护证明,最后这部分并未开罚。

上月23日,陈姓男子与陈姓女子攀登「武陵四秀」池有山,2人因迷路,遇山区大雪陈男失温,消防局派4人冒险上山,24日清晨找到2人,以直升机将吊挂下山;消防局表示,2人没有初级紧急救护能力与证照、也没投保,被罚2万元,并索取搜救费。

消防局呼吁,登山活动范围涉及特殊管制山域,应由领队带领,并依相关法规办理登山综合保险,同时,建议随同拥有基本救命术证书或初级救护技术员等相关证照的人员,确保登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