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并购承诺 超市龙头挨罚

公平会表示,全联在供货商申请新品上架及申请涨价时,要求售价须为其他通路的特定折数,以及在促销档期以竞争通路的商品定价当作双方议价的依据,向供货商调整促销、进货价格。

全联则回应,所有供应商皆是全联的重要伙伴,秉持与厂商共好原则,并提供消费者物超所值的商品,优惠活动是基于双方共识下执行,并强调秉持「平抑物价」、「让利予消费者」的理念贩售大宗民生物资,每每配合政府政策减轻物价飞涨的影响,并力挺农渔民支持认购农渔畜产品,往后仍会继续与合作伙伴维持良好互动,尽力满足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

公平会强调,并非禁止全联采低价策略,而是促销成本让供货商吸收,会影响其他通路降价竞争的幅度,不利于通路市场竞争,因此认为全联未履行申报与大润发结合时公平会所作成的7项条件之2承诺不采最惠客户政策,以及不得采最惠客户政策,构成《公平交易法》第39条第1项规定,处20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