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头市场》有量及巧新违反重讯申报 分别挨罚3万及1万元

柜台买卖中心针对有量科技公司(5233)及巧新(1563)违反重大讯息申报规定,分别处以3万元违约金及1万元违约金。

柜买中心表示,有量科技董事会于109年11月16日通过办理现金增资案,系属柜买中心「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兴柜股票审查准则」(下称兴柜审查准则)第34条第1项第9款所称重大讯息,该公司未依规定时限内办理重大讯息公告,柜买中心爰依兴柜股票审查准则第47条规定处以新台币3万元之违约金。

至于巧新科技工业于109年11月24日有选任董事长情事,惟该公司未依规定于期限内发布重大讯息,核有疏失,柜买中心爰依兴柜股票审查准则第47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新台币1万元之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