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九褔中医违反医疗法 中市府再罚并勒令停业

针对盛唐、九褔中医违反医疗法,台中市政府今再开罚并勒令停业。(台中市政府提供)

盛唐及九褔中医诊所不当医疗致患者铅中毒,去年12月3日经地检署依违反药事法刑法起诉,台中市政府卫生局参酌起诉书内容行政调查结果考量2家中医诊所造成多达40位患者人体健康危害;4日再依违反医疗法第108条第6款规定,分别处盛唐及九褔中医诊所50万及30万元罚锾,并勒令停业3个月处分

市府指出,截至目前,血中铅中毒人数已达计40人(盛唐28人、九褔12人),原2家诊所自行申请停业至今年1月5日,卫生局今依违反医疗法第108条第6款从事危害人体健康等不正当业务规定,勒令停业至今年4月5日。

市府表示,卫生局依医师法第25条第1款「业务上重大或重复发生过失行为」及第4款「执行业务违背医学伦理」,将吕0明医师及洪0宏医师移付惩戒,届时将由医惩委员合议做出决定,最重将面临「废止医师证书」处分。

市府强调,为守护市民健康,将持续加强中医诊所、中药贩卖业者药商稽查抽验,严惩不法,以维护医疗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