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卫福部没调查扯「检调介入」白委打脸:要有人下台

卫福部长薛瑞元。(本报资料照片)

虐童案发生后,台北市府遭质疑没有启动「重大儿虐检讨会议」,北市社会局13日强调,2度报请中央,卫福部认为不适用而未召开会议。卫福部次长李丽芬昨称进入司法调查程序,没有检讨报告。民众党立院党团总召黄国昌今回呛卫福部推诿卸责、严重失职,什么时候检调成为行政部门的遮羞布与挡箭牌?那以后儿虐通报处理的程序都废了,全部交给检察官进行刑事侦查,他强调这件事情要有人下台、负责。

民众党立院党团今早召开「中央地方集体结构性失能 谁让孩子泪白流」记者会。黄国昌质疑,2018年至2019年也发生过类似令人遗憾事件,针对国际儿童权利公约我国有出国家报告,要求针对儿少受虐通报强化、确实做到,但非常遗憾,从去年12月已经发生事件,台北市政府对卫福部虽然进行内部通报,但没有启动应该启动的程序,等到让社会大众知悉,群情哗然,北市社会局立刻订七大检讨方向,卫福部社家署召开检讨会议,也提出检讨收出养制度、居家托育等,提出改善措施,请问过去3个月在做什么?

黄国昌提及,他没有办法相信卫福部官员竟然敢说,针对他们应该要做的重大儿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制小组实施计划当中,只包括父母、亲属,不包括保母在内,对于卫福部推诿卸责之词,他没办法理解,更没办法接受,这样的话居然是卫福部次长李丽芬说出来,他要公开请教卫福部长薛瑞元,赞成这样的说法吗?这是卫福部的立场吗?为了要掩饰自己失职的责任,竟然连通报计划实施范围都可以扭曲。

黄国昌指出,儿童及少年权益保障法不是清楚记载「实际照顾者」吗?请问保母不是实际照顾者,谁是实际照顾者?卫福部为了回避问题,竟然说因为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施行细则规定,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指的是照顾儿童的亲属或家属,所以保母不在内,薛瑞元是法学教授、博士,对卫福部讲这样的话要背书吗?

黄国昌认为,儿少法有针对实际照顾者做限缩范围定义,是针对儿少保护法102条亲职教育,施行细则23-2 条说,「本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项所称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指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亲属或家属。」是有这样的定义,但只针对儿少法102条,因为是在规定亲职教育,整部儿少法,就是除了父母以外最重要的就是实际照顾者。

黄国昌痛斥,发生这么大的儿虐事件,卫福部推托到因为他是保母所以不用通报,结果为了要帮离谱扭曲法治的解释继续带风向,今天放独家新闻说卫福部要修法补破网。他重申,依照现行法规定,除了通报以外,应该召开检讨会议,卫福部责无旁贷,请卫福部不要用谎言遮掩自己的失职。

黄国昌说,当大家质疑时,卫福部保护司也开始踢皮球,说要交给社家署,社家署又说因涉及署内跨科室业务,是否召开重大检讨会议,尚在研议当中,让人完全无法理解。他酸,民进党不仅法案要研议非常久,连要不要开重大检讨会议,发生这么严重的事,社会已经哗然,结果说再研议,有的话才要通知。

他说,卫福部为了回避自己责任,什么离谱解释都做得出来,竟然可以冷血到说,因为小孩已经死亡,配合检调,没有按照儿虐程序处理,「什么时候我国检调成为行政部门的遮羞布与挡箭牌?」

黄认为,任何儿虐的事件,不管是依照儿少法或现行刑法规定,都会进入检调侦办程序当中,如果卫福部再度开创让人完全无法理解、无法接受的挡箭牌,那以后儿虐通报处理的程序都废了,全部交给检察官进行刑事侦查,有没有犯罪、要不要判刑,是司法工作,请问跟行政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必须要处理的事情,到底有何关系?

黄国昌炮轰,民进党政府为了掩饰重大缺失、躲避监督,最好用的就是「已经进入检调侦查程序,一切交由检调」,请问刑事司法结束要多久,过了3年、4年、5年以后才要启动检讨吗?请问卫福部立场是这样吗?

他呼吁卫福部,正视自己在此事件中严重失职的责任,谁做决定可以不用召开,跟社会大众说清楚讲明白,这件事情要有人下台、负责,当初到底是谁决定要把事情遮掩下来,请薛瑞元站出来说清楚讲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