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对半导体业祭出奖励 我国有意跟进

尤其是长期在半导体产业链上占据重要地位的国家,如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陆续发布半导体产业发展政策,透过扩大政府补助设立新半导体厂、提供投资租税抵免、研发投资抵减等措施,激励厂商投入半导体先进制程研发、扩大半导体产能,并吸引外资投资。

做为全球最大半导体生产基地的台湾,一直以来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也从未忽略半导体产业,近期经济部更研拟修订产创条例,规划提高研发投资抵减比率、取消先进制程设备投资金额上限及先进制程设备投资抵减比率。

资诚科技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郑雯隆认为,未来修法完成后虽提高企业研发投资抵减比率,预计将有助于半导体前瞻研发能量与制程技术扎根于台湾本土,维持台湾半导体大厂及供应链竞争优势,但企业仍需注意最低税负率提高后,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额可能不增反减,让政府打造护国群山的美意打折。

根据TrendForce的报告显示,2021年台湾厂商在全球晶圆代工产业营收市占率高达64%,预估2022年将提高到66%;在16nm以下的先进制程市占率也高达61%。尤其是在先进制程方面,其生产的晶片主要应用个人电脑、伺服器、智慧型手机、自动驾驶汽车等产品的CPU/GPU,尤其是在最先进的5nm以下制程中,全球具备生产能力的厂商仅有台湾及韩国各一家,倘若因国际政治经济情势变化,导致相关晶片供应不及,这也不难理解为何各国会将半导体产业推动政策聚焦在如何提升先进逻辑IC在地化生产。

因此,美国陆续研拟了「为半导体生产创造有效激励措施法案(Creating Helpful Incentives to Produce Semiconductors, CHIPS)」、「美国晶圆代工业法案(American Foundries Act)」、2021年「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the United State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 of 2021, USICA)」、「美国竞争法(America COMPETES)」等相关法案,将半导体产业的重要性提升到国家安全与维持美国国家竞争力的高度,希望能进一步提升美国半导体产业晶圆制造与美国在地化生产能力。

2020年欧洲17国也共同签署并发表联合声明「欧洲处理器和半导体科技计划联合声明」(Declaration:A European Initiative on Processors and semiconductor technologies),欧盟执委会并于2022年2月8日正式公布「欧盟晶片法案(European Chips Act),目的也在提升确保欧盟半导体产业链安全及提升韧性,除此之外包括韩国提出「K半导体策略」、日本提出「半导体产业紧急强化方案」、中国大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将集中资源投入半导体核心技术中。

台湾近年来推行中的相关产业政策当中,由「5+2创新研发计划」、「六大核心战略产业推动方案」、「投资台湾三大方案」中都能看到政府进一步强化半导体产业链的决心。

在2020年由行政院通过「推动台湾成为亚洲高阶制造中心与半导体先进制程中心」,更明确设定半导体产业发展目标在2030年产值将达到5兆元新台币(2021年产值为4.08兆),并将重点放在补齐材料及设备等产业链环节,并加速5G、人工智慧与物联网等相关应用领域的开展,借此打造半导体产业护国群山;而针对土地资源日渐需缺的问题,也在政府的协助之下,协助晶圆厂在新竹、竹南、苗栗、台中、台南及高雄等地取得建设新厂所需的土地,以确保晶圆制造产能极先进制程技术得以根留台湾。

资诚表示,此次经济部针对产创条例修法的重点有三项。首先,根据目前产创条例第10条的规定,企业投资于研究发展支出最高可于15%限度内抵减年度应缴纳的营利事业所得税;或是在支出金额10%的限度内抵减当年度起三年内应纳的营利事业所得税。未来将朝提高单一年度15%或三年10%上限的方向进行修法,但实际投资抵减比率还需要财政部进一步评估。

其次,该条例第10-1条并规定企业投资于自行使用的全新智慧机械、5G行动通讯系统或资通安全产品或服务相关之全新硬体、软体、技术或技术服务,支出金额在同一课税年度投资金额高于新台币100万元,并不超过10亿元的范围内,可以在5%的限度内抵减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或是抵减自当年度起三年内3%限度内的营利事业所得税,上述抵减金额均以不超过其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的30%为限。

但随着先进制程技术所需设备日趋昂贵,10亿元为上限的设备投资金额限制将使得新设备投资难以适用,因此拟研议修订该条取消10亿元的上限;另一方面,也计划进一步提高原订单一年度5%或三年内每年3%的上限。

而根据现行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第8条规定,企业基本税额最低为12%,最高不得超过15%,征收税率则授权行政院视经济环境定之。

为因应OECD推动的全球最低税负制即将在2023年正式上路,台湾虽然并非OECD会员,但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并避免课税权落入其他国家手中,财政部也在进行将企业最低税率由现行12%提高至15%的可行性评估,因此未来产创条例修法,也将最低税负制的相关规定纳入适用范围的规范当中。

郑雯隆指出,除了透过修订产创条例提高投资抵减企业营利事业所得税,让厂商能有充沛的资金持续投资,只是产业政策其中一环,确保土地、水、电等基础设施的稳定与供应无虞,半导体设计、制程、品质管理等专业人才充沛,确保台湾投资经营环境稳定等要素更是缺一不可。而这些问题在产业政策制定时必须有通盘的考量,政策执行阶段也要有持续投入的决心。

然而,按现阶段全球地缘政治角力的影响之下,厂商投资评估时的决策因素中,政治的力量恐怕仍大于经济层面考量。台湾厂商因各国确保半导体产能而受邀前往当地设厂,即便各国都祭出政策补贴新建工厂,然而产业链建立、人才供给以及企业文化等因素都需要时间发酵,短期间内生产成本仍将远高于台湾生产的晶片产品;再从长期各区域半导体产能的发展趋势观察,而随着海外工厂陆续完工投入生产之后,台湾当地生产的晶圆的比重势必将因而降低,如何让厂商将关键技术留在台湾,持续加大台湾产能投资,将是未来关注的重点。

此次产创投资抵减修法的重点在于鼓励企业投入研发并提升投资抵减营利事业所得税的额度,但是企业最低税负率也将因应OECD最低税负制的立法趋势,将由12%提升至15%。而观察现阶段台湾科技厂商财报后发现,台湾科技产业事实上多已善用投资抵减工具使有效税率低于15%,对于此类厂商而言,反而会出现应缴纳的营利事业所得税却可能出现不减反增的现象,能因修法受惠的厂商恐怕寥寥无几。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营运长许祺昌建议,我国最低税负制修法应参酌OECD相关规定,排除年营收低于7.5亿欧元(约234亿元新台币)的企业适用,让更多仍需要政府扶植的企业享有投资抵减优惠,让企业能有更多资源可以持续投入研发及生产活动中,才有机会培养出新一代的护国群山。

郑雯隆指出,未来最低税负制推行后,跨国企业所面临的国际租税环境与以往相较更加复杂,企业必须审慎面对预先规划。此外,产创条例提供企业创新活动的补助,除了投资抵减之外,经济部对于全新或改良之商品或服务、技术、生产流程、行销、组织运作等创新活动也有相对应的研发补助计划,企业亦应依自身情况评估合适计划争取政府研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