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達成AI安全發展法案協議 將建立對應範圍廣泛、涉及諸多領域

欧盟稍早就人工智慧安全发展法案达成协议,将建立对应范围广泛、涉及诸多项目的参考标准,借此避免人工智慧造成潜在社会风险。

共同推动此法案的罗马尼亚议员Dragoş Tudorache表示,此法案将成为诸多司法管辖对应标准。

而相关研拟法规将涉及企业内部开发、布署人工智慧方式,以及包含在教育、就业、医疗保健等领域应用原则,并且将以最小、有限、高度及禁止四个层级定义人工智慧可能带动潜在风险。

其中,规避使用者意愿,或是针对受保护社会群体采集资料,甚至随时透过脸部识别等即时生物特征追踪纪录个人资料的情况,都会被列为禁用,至于用于关键基础设施、教育、法律或司法相关业务,以及员工招聘相关技术,则会被列为高风险,而像是ChatGPT、Bard、Copilot等业者提供应用服务,目前则是被列为有限风险。

欧盟过去其实就已经针对人工智慧技术提出相关管理办法,例如在2018年提出针对欧洲境内构思的人工智慧战略及人工智慧协调计划,并且在2019年提出人工智慧技术应用道德准则,更在今年4月成立特别工作小组,协助各国处理人工智慧技术背后数据保护办法。

而在此之前,欧盟已经提出用于保护欧洲境内居民个人隐私的一般资料保护法 (GDPR),要求所有服务必须在取得使用者同意情况下才能搜集必要使用数据。而在目前以数据为重的人工智慧技术应用中,欧盟希望能在数据搜集与技术应用之间取得平衡,避免企业以人工智慧技术应用为由任意搜集使用者个人隐私,同时也能避免技术发展受限于法令。

在欧盟提出人工智慧法规草案中,强调人工智慧必须是为人类服务的工具,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加人类福祉,而非以发展人工智慧技术本身为主要目的,因此市场上使用人工智慧必须以人为本,并且以值得信赖技术投入发展,同时在保护基本人权、合乎法令情况下提供使用,另外也必须合乎公平、平等原则,不能限制或阻碍其他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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