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议收紧POPs中HBCDD的限值

2023年11月28日,欧盟发布POPs法规(EU) 2019/1021修订草案,拟议将HBCDD(六溴环十二烷)限值从目前的100mg/kg降低至75mg/kg,除非是用于建筑或土木工程的EPS和XPS隔热材料,且这些材料在生产中使用了再生聚苯乙烯。

六溴环十二烷的修订草案与现行规定对比如下:

现行要求中作为中间体使用时的特定豁免或其它规定

1. 就本条而言,Article 4(1)(b)适用于六溴环十二烷浓度等于或小于100mg/kg(以重量计0.01%)的物质、配制品、物品或阻燃制品,委员会将于2019年3月22日前进行审查。

2. 符合法规(EU) 2016/293和决议2016/C 12/06的, 在2018年2月21日之前生产的并已用于建筑的发泡聚苯乙烯物品,和2016年6月23日前生产的含有六溴环十二烷组分的并已用于建筑的发泡聚苯乙烯物品可继续使用。Article 4(2)的第3,4小段适用于该类物品。

3. 在不影响欧盟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包装和标签的其他规定的前提下,2016年3月23日之后投入市场的含有六溴环十二烷组分的发泡聚苯乙烯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应采用标签或其他手段加以识别。

修订草案中作为中间体使用时的特定豁免或其它规定

1. 就本条而言,Article 4(1)(b)适用于六溴环十二烷在物质、混合物、物品中或作为阻燃物品成分存在的浓度等于或低于75mg/kg(以重量计0.0075%)的情况。对用于建筑或土木工程的EPS和XPS隔热材料,且这些材料在生产中使用了再生聚苯乙烯,(b)点应适用于六溴环十二烷浓度等于或低于100mg /kg(以重量计0.01%)。欧盟委员会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对第(1)点规定的豁免进行审查和评估。

2. 符合法规(EU) 2016/293和决议2016/C 12/06的, 在2018年2月21日之前生产的并已用于建筑的发泡聚苯乙烯物品,和2016年6月23日前生产的含有六溴环十二烷组分的并已用于建筑的发泡聚苯乙烯物品可继续使用。Article 4(2)的第3,4小段适用于该类物品。

3.在不影响欧盟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包装和标签的其他规定的前提下,2016年3月23日之后投入市场的含有六溴环十二烷组分的发泡聚苯乙烯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应采用标签或其他手段加以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