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我願意投降解放軍」影片!軍人涉共諜案 一審8月22日宣判

高等法院审理航特部谢姓中校等人涉共谍案,其中有现役军人涉受利诱拍摄「我愿意投降解放军」心战影片,向中共效忠;全案不开放旁听,检方求重刑,已辩论终结,将于22日宣判。

全案缘于,台湾高检署检察官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法务部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处,侦办退役陈姓被告等人涉嫌自民国110年间起遭中共情报工作人员吸收后,再吸收现、退役士官兵而为中共发展在台组织,用以刺探收集军事(国家)机密。

检调于去年7月底执行搜索多处,并向上溯源,接续查获驻防桃园市龙潭区的陆军航空特战指挥部601旅谢姓中校涉嫌泄漏国防机密给疑似中共等境外势力单位,并涉在台接触现役、退役军人发展组织,涉将情报交由境外势力指定的中间人谢姓商人。

检方侦办期间,向法院声请羁押谢姓商人、谢姓中校、萧姓、何姓、康姓、洪姓等6名被告获准。其中,洪姓被告后来获交保。

台湾高检署去年11月底侦查终结,依违反国家安全法的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罪嫌以及贪污治罪条例的期约、交付贿赂、收受贿赂罪,与国家机密保护法的泄漏或交付国家机密等罪嫌起诉谢姓中校等10人,依据起诉法条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并将在押的谢姓商人、谢姓中校、萧姓、何姓、康姓等5名被告移审法院。

另外,陆姓、吴姓现役军人,明知应效忠国家,保守机密,不得宣誓效忠于中共,竟因谢姓商人金钱引诱,基于违背职务收贿犯意,配合要求拍摄「我愿意投降解放军」的「心战」影片交付中共表达效忠,以换取报酬。

检方指出,退役的陈姓及萧姓被告、谢姓商人等3人吸收现役军人刺收军事(国家)机密;谢姓中校、何姓、康姓、洪姓被告等人遭吸收后,交付多项机密而收受中共交付的工作费(贿赂);刘姓被告涉擅开保密柜,窃取军事机密。

台湾高等法院召开接押庭后,认定谢姓中校、谢姓商人、萧姓、何姓、康姓等5人,涉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等,裁定继续羁押。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期间,何姓、康姓被告均坦承犯罪,谢姓商人、谢姓中校、萧姓被告则坦承部分犯行,有被告不服被羁押,声请具保停押遭驳回,至今仍在押,全案日前辩论终结,定于8月22日宣判。

高等法院审理航特部谢姓中校等人涉共谍案,其中有现役军人涉受利诱拍摄「我愿意投降解放军」心战影片,向中共效忠;全案不开放旁听,检方求重刑,已辩论终结,将于22日宣判。情境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