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投降解放军」心战影片 10军官严重违反忠诚!起诉求重刑

拍摄「我愿意投降解放军」心战影片 10名军官涉共谍遭起诉(示意图,达志影像)

出身军旅的商人谢秉成担任共谍吸收多名军士官,收贿拍摄「我愿意投降解放军」之「心战」影片,或交付国家及军事机密文件给大陆,台湾高等检察署27日侦结,认定10多被告背叛自己的国家,应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依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及收集军事机密等罪起诉求处重刑。

本案是因职航特部601旅的谢姓中校,与经商的谢秉成之间有不当金钱往来,检调深入追查后发现,谢姓中校涉嫌外泄军方演习资料,且刚退役的萧姓前少校教官,与何姓少校作战官及康姓上尉也遭吸收泄密军事机密。

检方侦结起诉指控,陈及萧、谢秉成等3人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吸收我现役军人,用以刺收我军事、国家机密,谢姓中校、何姓少校及康姓上尉等4人遭吸收后,交付多项军事及国家机密,收受中共交付之工作费(贿赂)。

陆姓及吴姓现役军人,因商人谢秉成之金钱引诱,配合谢之要求,拍摄「我愿意投降解放军」之「心战」影片交付中共,以换取报酬。刘姓被告明知非接密人员,不得刺探或收集军事机密,竟于其任职单位之保密柜窃取非其审阅权限之机密。

高等检察署审酌谢秉成等10人均曾为或现为军人,领有国家俸禄,长期受到国家栽培、委以重任,理应知悉对国家忠诚是身为军人最基本的义务,竟违背忠诚义务,违反保密规定,违背守土卫国职责,仅因个人利益薰心,而出卖国家人民,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实在令人痛心。

高检署斥责这样军官背叛自己的袍泽,背叛自己的国家,应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且陆姓被告拍摄「我愿意投降解放军」之影片,现役军人向中共表示效忠,恶性至为重大,请法院从重量刑,以收儆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