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共谍10余年 军闻社前中校遭求重刑
国防部军闻社前孔姓中校,遭对岸金钱诱惑当共谍,桃园地检署11日侦结,依贪污、违反国家安全法等罪起诉孔男,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没收不法所得。(蔡依珍摄)
国防部军闻社前孔姓中校,遭对岸利诱当共谍,自2006年起以免费招待到越南或大陆旅游为号召,3度诱使军中同袍提供情报给大陆,所幸都未得逞,估计孔男不法获利约62万元,桃检11日侦结,依贪污、违反《国家安全法》等罪起诉孔男,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53岁孔男自称孔子第74代传人,曾官拜军闻社编辑采访组中校副主任,2012年8月退伍。检调去年破获金门县某旅行社邵姓负责人共谍案,发现孔男亦被邵利诱吸收,自2006年起为中共军情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室」发展组织,双方曾在菲律宾、新加坡等地会面交钱,并以「产品」当接触吸收同袍的暗语。
检调查出,孔男利用担任军职期间,接触时任国防大学政治作战学院陈姓少校预算官、军闻社王姓上校社长、退伍改当议员助理的王姓政战学校同学等人,以免费招待境外旅游,欲诱使同袍出国与中共军情人员接触。
但孔男接触的3名军官分别因保防意识强烈、业务繁重无法出国、新冠疫情爆发等原因都没有成行,事后有人起疑,向国防部检举,全案曝光。案经桃检检察官李韦诚指挥调查局国安站长期搜证,发动数波侦查行动后破获这起共谍案。
检方指出,孔男遭中共军情人员吸收,收受贿赂,为中共发展组织长达10余年,虽然孔男坦认犯行,并缴回犯罪所得,符合减刑要件,但检方认为,国家安全至关重要,覆巢之下无完卵,孔男危害国安行为仍不宜轻纵。
桃检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和《国家安全法》为大陆地区公务机构发展组织未遂等罪起诉,除建请法院从重量处适当之刑外,并向法院声请没收孔男的不法所得美金1万1700元及人民币6万元(折合新台币6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