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军闻社中校孔繁嘉沦共谍 法官斥「背叛国家危害安全」下场曝

▲前军闻社中校副主任孔繁嘉涉嫌为中国情治单位在台发展组织吸收,三度邀约国军现役军官到国外旅游,前后收受中方11万7000美金,桃园地院今天下午宣判。(资料照/记者沈继昌摄)

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国防部军闻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自2006年起被大陆情报单位以金钱利诱吸收,向身边现役、退役军官免费招待旅游,提供大陆地区吸收军官机会却受挫,桃园地检署去年底依贪污、违反国家安全法等罪起诉,桃园地院今天下午宣判,依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收受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月、褫夺公权3年,犯罪所得美金11万7000元、人民币6万元及相关物品均没入,还可上诉。

此案源于前金门驻地记者、金门县安全旅行社邵姓负责人于2002年起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先后吸收军闻社中校副主任孔繁嘉等现役军官,桃园地检署指挥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工作站长期搜证,查出孔于2006年间遭大陆情报单位以金钱利诱吸收发展组织,三度以免费招待越南旅游等条件,诱使现役或退役同袍军官,提供大陆情报单位接触、吸收机会,所幸同袍皆未同意加入,但孔前后收受大陆情报单位美金11万7000元、人民币6万元,桃园地检署于去年12月依涉犯国家安全法第5条之为中国公务机构发展组织未遂罪起诉。

桃院审理时,被告孔坦承犯行不讳,法官认为,孔曾任军闻社中校副主任,受国军长期栽培,应知悉效忠国家重要性,却违背职务之行为收受贿赂,败坏官箴及军人武德,危害军誉及民心士气,更以招待旅游方式欲吸收我军官,而为中国厦门四办发展组织,幸未得逞,且行为长达十余年之久,且收受对岸情报利诱,其背叛国家之举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法官今天审结依犯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收受贿赂罪,处有期徒刑5年6月、褫夺公权3年,犯罪所得美金11万7000元、人民币6万元之物均没收,本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