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打破「不要盖在我家旁边」心态 彰县府、市公所都要盖火化场

彰化县殡葬业者曾到彰化县政府前陈情,表达支持彰化市殡仪馆整建为含火化场的艺术生命园区。(资料照片/孙英哲彰化传真)

彰化县政府已公告选定芳苑乡第一公墓旁的草湖南段228-2地号土地进行火化场开发。(翻摄Google地图)

彰化县是全台唯一没有火化场的县市,彰化县政府于今年7月发包火化场前置法定程序的劳务采购案,并于昨天深夜证实已公告选定芳苑乡草湖南段228-2地号土地进行火化场开发,将展开环评等后续作业;对此,一直对积极推动火化场案的彰化市长林世贤今天清晨指出,县、市各有权推动火化场,彰化市公所推动火化场的计划没有中断。

彰化县内没有火化场,数十年来彰化人要办后事,都必须舟车劳顿到外地,从民众到民代、首长都知道彰化一定要盖火化场,历任彰化县长或部分乡镇市长虽也都提出火化场规划,却都因「不要盖在我家旁边」的观念,在规划地点曝光后,招致所在地居民强烈反对,因此胎死腹中。

今年9月13日,彰县府民政处代理处长曾金来在县议员吴韦达质询时指出,县府已在今年7月9日发包火化场前置法定程序的劳务采购案,厂商要在今年的9月底会提供选址选项,经过内部行政程序,县府公告选址后,会公文通知当地公所与村里,再来是提兴办事业计划及举办有公开说明会、公听会及环评。

彰县府昨天公告火化场案选址规划表示,火化场规划设置地点以「殡葬一元化」为目标,希望在园区内提供复合性功能、完整的殡葬设施,经盘点彰化县所有殡葬用地,以「区域环境、基地条件、开发规模及地方民意」4大评估因子,筛选出最佳设置地点后,择定芳苑乡草湖南段228-2地号土地进行火化场开发。

对于彰县府公告火化场规划开发地点,从去年起就积极推动含火化场艺术生命园区的彰化市长林世贤今清晨也发表声明强调,彰化市公所推动火化场的计划没有中断,且与彰化县政府推动的火化场没有冲突,县、市本就各有权推动火化场。

林世贤说,他肯定彰县府在彰化市公所的推动后民意的压力下进行火化场选址评估,而彰化市公所推火葬场并没选址的程序问题,彰化市殡仪馆早已是殡葬设施最完善的地方,他推动火化场是要将殡仪馆整体设施优化改善,包含交通环境等,且火化场只是恢复殡仪馆过去原有的设施。

他强调,彰化市公所推动火化场是充分跟民众沟通,县府民政处前处长赖致富到彰化市公所跟他及民政课长讨论过多次,大家都有共识后,才在县长室双方再进行讨论,彰化市代表会主席陈文宾也在场,县长还非常大器主动要给彰化市公所1亿元的补助款建设火化场。

他表示,彰化市公所推动火化场是持续不断地沟通,公所与县府双方是有共识的,且彰化市公所设置火化场的规划,是将原本就是殡葬一贯的作业做更完善的规划设施,彰化市公所早在一年多前就已将火化场的前置规划程序预算提案到代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