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原因曝光!陈彦翔纵火烧死8至亲 法官:须与社会永久隔离

竹市轮胎行纵火害8家人命丧火窟 ,逆子陈彦翔一审遭判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中时资料库)

新竹市东大路轮胎行去年6月15日发生8死纵火案,新竹地院28日上午宣判纵火的陈家幺子陈彦翔一审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得上诉。合议庭认为陈彦翔手段残酷,如量处无期徒或较轻之有期徒刑刑度与陈主客观犯罪情节的比例不相符合,认为有剥夺陈彦翔生命,使其永久与社会隔离之必要,因此量处死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

逆子陈彦翔因在外欠债、经济状况不佳,平时常与父母起争执,去年6月15日晚间又因洗碗等家务事与父母发生口角冲突,他愤而外出买了20公升汽油,分装在4桶宝特瓶,返家后与父亲发生激烈争吵,就在住家1楼各处,包括顶高机工作区、门口旁机车及地板等处泼洒汽油。

家人见状,赶紧拨打110报案,但陈彦翔仍未收手,还用打火机引燃卫生纸往汽油泼洒处投掷,瞬间引燃火势并发出爆炸声响,因火势迅速延烧,人在1楼的陈彦翔妻子及母亲赶紧冲上楼抢救幼子。

但火势酿成大量浓烟与猛烈火势,当场将陈彦翔母亲、妹妹、妻儿、嫂嫂等人呛晕,随后遭烈火烧灼死亡,8人遗体也因高温烧融2楼卧室地板及1楼钢梁、天花板,全数坠落至1楼,仅人在1楼的陈彦翔及父亲幸免于难。警方获报赶抵后,闻到陈彦翔身上散发汽油味,当场依放火罪准现行犯逮捕。

陈彦翔涉犯放火烧毁住宅、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杀人和杀人未遂等重罪,其想要以纵火行为致屋内家人于死地的直接故意,非常明显,危害公安及社会秩序既深且巨,已达两公约所称情节最重大的犯罪,新竹地检署检察官求处死刑。

新竹地院法官廖素琪指出,陈彦翔泼汽油放火烧毁住宅,造成其同住家属包含4名幼童在内共8人死亡,其父则及时逃出而幸免于难,犯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杀害儿童、杀人、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住宅等罪,事证明确。

合议庭考量陈彦翔手段残酷,认如量处无期徒或较轻之有期徒刑刑度与陈主客观犯罪情节的比例不相符合,认为有剥夺陈彦翔生命,使其永久与社会隔离之必要,因此量处死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