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家弃子分居20年 3宝没享受过母爱!失婚妇下场惨了
抛家弃子分居20年,最终还离婚收场,3宝没享受过母爱,诉请免除扶养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妇人小萱(化名)被3个孩子指控,在他们年幼时就搬离家中,初期虽偶尔会到学校探望,但随着时间过去,便渐渐未联系,父亲也曾多次带着他们去拜托母亲回家,但却都遭到拒绝,双方因而分居近20年,最终以离婚收场。不满母亲未尽人母之责,也未支付扶养费,因此依法诉请免除他们的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根据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小萱的名下并无财产,近3年的所得给付总额,分别是15376元、6743元、20万5211元。法官认,小萱显已经不能以自己财产及劳力所得维持生活,而小萱的3名孩子都已成年,依法即负有扶养义务。
小萱的前夫到庭证称,孩子们从出生到现在,都与他住一起。小萱在最大的孩子约5、6岁时就离家,之后就没有跟他们住在一起。当时是因为他的妈妈有老花,加上又不识字,把他的钱算错了,却又不敢去邮局处理,当他跟小萱说,一起去邮局查一下时,小萱却是断然拒绝。
小萱的前夫表示,后来他就自己去处理,没想到小萱却跑回娘家,还说她被诬指偷拿钱,但他们都没有这样说,后来小萱的妈妈跟兄弟就来他们家乱,后来还说要把小萱带回娘家照顾,自此就没有再回来了。
法官审酌,小萱在孩子年幼时搬离,未尽照孩子们生活之责,也未负担扶养费用,并且几乎未曾有过探望,或是闻问孩子们的生活,导致他们成长过程中,并没有母爱的关怀与照顾。小萱有违身为人母应尽之责,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3个孩子请求免除扶养义务,于法并无不合,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