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人妻探监尪 他「玩4天同房过夜2天」下场惨了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人夫阿强(化名)因案入监,他控诉妻子2022年6月间带着家人至南部、东部旅游,顺路来探监,没想到游玩期间,妻子竟与男子小伟(化名)同住一房2天,愤而决定提告求偿30万元。桥头地院一审法官审理之后,考量到双方收入相差16倍,因此判小伟应赔偿阿强6万元较为适当。
▲阿强不满妻子来探监的期间,竟然与小伟同住一房2天。(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阿强在判决书中主张,小伟明知妻子是有夫之妇,仍在2022年6月间与妻子、家人一起到垦丁、台东游玩,他们在4天旅程中有2天同住一房,显然已经侵害到他的配偶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愤而决定对小伟提告求偿30万元。
小伟则辩称,他确实知道女方已婚,前往台东是为了探视当时人在监所的阿强,虽然2人在旅途中曾经同房住宿,但并没有同床,也没有做出任何不正当行为,阿强对此要求赔偿,于法无据。
不过,一审法官认为,小伟表明自己是异性恋,异性恋男女共同出游还同住一房,不论有无发生性行为,客观上已经足以使人产生不当遐想,况且他还与女方的家人同住,更容易被误会成家庭出游,形同取代阿强在家庭中的地位,确实侵害到阿强的配偶身分法益。
法官表示,考量到阿强月收入达4、50万元,小伟月收入大约3万元,因此裁定阿强得请求的赔偿金为6万元,超过部分应予剔除。目前案件上诉至二审法院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