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游环岛四天三夜辩:未同房 尪提住宿资料打脸出轨妻

小美却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阿勇往来密切,两人不仅同游环岛四天三夜,还同住一室。(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桃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与小美(化名)的婚姻因第三者阿勇(化名)的介入而走向终点,阿德因此指控2人破坏婚姻,请求配偶权侵害赔偿150万,法院审理后认定两人行为已逾越一般社交范畴,破坏婚姻共同生活的幸福,判处两被告连带赔偿啊德精神慰抚金30万元。可上诉。

阿德指出,他与小美于2016年11月结婚,但小美却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阿勇往来密切。两人不仅同游环岛四天三夜,还同住一室,行为已远超出普通朋友的范畴,对阿德的婚姻造成严重伤害。小美甚至在2024年3月离家出走,与阿勇展开共同生活。阿德认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他的配偶权,遂依《民法》要求两人连带赔偿150万元。

小美与阿勇在庭上辩称,虽然有共同旅游,但期间分房住宿,并无过于亲密的行为,否认侵害阿德配偶权。然而,阿德提出旅游订房资料及相关照片作为证据,被告却无法反驳。法院认定两人确实有不当互动,甚至维持类似男女朋友般的亲密关系,已达破坏婚姻幸福的程度。

法院表示,夫妻间互负诚实义务,任何违反善良风俗并对配偶造成损害的行为,皆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综合考量被告行为的恶劣程度、阿德的精神痛苦及双方经济状况,认为3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