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伪创新、乱创新,证监会重申市场化、法治化
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落地十天后,证监会刊文重申,坚持在市场化法制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并强调其中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在资本逐利性的驱动下,金融创新具有两面性,如果缺乏必要的规范,任由其无序发展,可能引发风险、造成乱象,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证监会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搞伪创新、乱创新,甚至借金融创新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酿成巨大风险。
证监会表示,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加快构建从入口、持续监管到出口,再到机构监管、交易监管的全方位立体化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创新和与之相匹配的监管能力建设。
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证监会表示,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即,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法治,加强监管,深化改革,充分调动市场各方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下一步证监会将从三个方面来推进。
一是不断完善金融法律和市场规则体系。金融交易涉及复杂多样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信息不对称特征,对信用的要求非常高,必须有健全的监管制度。资本市场涉及面广、利益主体多元,必须尊重规律,尊重规则,着力推进基础制度建设,逐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发展阶段要求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
二是持续提升金融治理效能和监管有效性。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金融创新更新迭代快,并具有明显的顺周期性和强外溢性,必须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及时消除空白和盲区。资本市场是各类风险的交汇口、泄洪区,要坚持“两强两严”,依法从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切实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三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制约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些卡点堵点,包括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高,融资结构不合理,支持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中小微企业不够充分有力等。”证监会表示,这些问题在资本市场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必须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着力破除相关体制机制性障碍,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股债期协同发展,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
强监管、防风险 增强制度包容性
新“国九条”对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若干意见。目前加上证监会及交易所出台的多项配套规则,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已经逐步建立。下一步证监会将从重点推进四大方面工作。
一是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资本市场在分担创新风险、促进创新资本形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大有可为。”证监会表示,要促进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有效支撑科技创新,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
二是依法全面加强监管,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坚持资本市场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不断提升监管针对性有效性。”证监会称,要落实好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管震慑,净化市场生态。
同时,证监会明确,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加快构建从入口、持续监管到出口,再到机构监管、交易监管的全方位立体化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创新和与之相匹配的监管能力建设。
三是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
金融既有管理和分散风险的功能,又自带风险基因,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开放与安全,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切实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证监会表示,将强化对资本市场风险的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完善对资本市场金融创新活动的风险评估和反馈改进机制。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问责追责机制,压实风险防控责任。
四是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证监会表示,将加快推动制定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公司债券监管条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幅提升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为各类主体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以高质量法治保障促进资本市场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