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观点|高市修法扩大噪音管制 住宅区洗衣店禁止夜间洗、脱、烘
高市修法扩大噪音管制行为,住宅区洗衣店禁止夜间洗、脱、烘。(品观点、高雄市环保局提供)
高雄环保局为避免夜间噪音扰人,修法扩大噪音管制的行为,将规定洗衣店除了在第三或第四类噪音管制区外,在夜间禁止洗、脱、烘。营建工地施工管制时段不变,但须加强噪音防制措施。汽机车排气管必须经中央机关认可才能上路,违者可开罚三千至三万元。
高雄市环保局稽查自助洗衣店。(图/高雄市环保局)
高雄市环保局空噪科长王亭钧说明,高雄市将修正公告噪音管制区内之禁止行为,主要修正内容有三个:第一个是洗衣业不得在夜间使用动力机械从事洗、脱、烘的行为;但是如果是在第三类或第四类噪音管制区的除外。第二个是营建工地在特定时段是禁止施工,如需施工须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的同意,而且,还要在现场设置相关的防制措施,像是隔音布、消音屋、隔音罩等。第三是在机动车辆不得使用未经中央认可的排气管行驶于道路上,减少噪音扰民的情况,相关公告内容,将于报环境部核定后,公告实施。
住宅区洗衣店夜间洗衣烘衣所产生的噪音会影响社区安宁(图/高雄市环保局)
根据高雄市政府统计,102年噪音裁处案件,洗衣店噪音7件,营建工程噪音103件,汽机车噪音623件,可见这三类噪音最扰民。因此高雄市修正公告噪音管制区内禁止行为,针对二百多家自助洗衣店,因为洗衣、烘衣所产生的噪音,在夜间影响社区安宁,扩大管制从晚间十点到翌日早上八点,不得使用动力机械从事洗、脱、烘的行为,但住商混和区,商业区、工业区等第三或第四类噪音管制区除外。
关于营建工程的噪音管制,依旧维持晚间十点至翌日上午八点及例假日十二点至十四点,不得使用动力机械从事有碍安宁行为,如需施工,须经主管机关核准限,且施工单位应采取噪音防制措施,如隔音布、消音屋、隔音罩等,道路铺设工程则不在此限。汽机车噪音必须经环警监稽查检测噪音超标才能开罚,另明确规定车辆不得使用未经主管机关噪音检验合格的排气管行驶于道路上,违者将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