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观点|全球首例!集保首度发布ESG评等机构行为准则

全球首例!集保首度发布ESG评等机构行为准则 明订7原则31指引

配合金管会发布之「上市柜公司永续发展行动方案(2023年)」,集保结算所于国内首度发布「ESG评等机构行为准则」,共订定7项原则31项指引,可望成为ESG评等机构的共同标准。这也是全球第一个以ESG评等使用单位的身分,发布行为准则。

集保指出,ESG评等应用的爆炸性成长,许多国家的监理机关已提出相关监理计划,除已公布的IOSCO与日本金融厅外,包括欧盟、英国、新加坡等市场,均已发布相关草案,期能对ESG评等机构进行管理。

集保因此参考国际证券管理机构组织(IOSCO)及日本金融厅(FSA)分别于2021年及2022年发布的类似准则,并参考国内实务及业界意见后,共订定7项原则31项指引,期待能透过集保与国内外ESG评等机构的紧密连结与合作,提高ESG评等的透明度,并保障我国受评公司相关权益。

集保结算所总经理陈德乡指出,集保营运的投资人关系整合平台(ESG IR平台)已收录除我国公司治理评鉴外,更囊括全球6大ESG评等机构对台湾超过600家上市柜公司的评等,是我国最主要的ESG评等使用单位之一。

该行为准则的发布,不仅将接轨国际,也为市场树立标准,集保后续也将持续扮演我国受评公司与评等机构间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