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吉林分公司3.15以案说险:保险的责任免除,您了解吗?
客户张先生前期投保了某人身意外保险产品,因驾驶小轿车不小心发生意外住院治疗,后至保险公司申请住院医疗理赔被拒赔,原因为交通责任认定书注明客户为酒后驾驶,属于保单责任免除范围。
案例分析:酒后驾驶机动车为保险合同责任免除范围,商业人身险的保险免责条款大多都有“对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造成的车辆损失人员伤亡等不负赔偿责任”的条款,即醉驾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且酒驾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造成的出险,商业人寿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责任免除是指保险公司对某些特殊风险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明确说明了哪些风险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与赔付方的责任无关。
简单来讲就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以及保险条款事先声明的范围以外的损失,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
有些责任免除事件,本来就不在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为了避免误解,所以在保单中特别予以约定不属于责任范围,主要包括违法行为,战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高危运动,先天、遗传及精神疾病等内容。
在保险人愿意承担的风险之内。通过责任免除条款的约定,可以将一些不可控的风险予以排除,对保险责任承担的范围予以再次限制。
平安人寿吉林分公司提示,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是您在选购保险时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购买保险前后,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查看免责条款,一切以保险合同内容为准,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销售人员或保险公司服务人员咨询确认。明确责任免除条款,可以更好地避免后续纠纷,合法保障自身权益。(平安人寿吉林分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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